山西省國有重點煤企三年內社會職能分離改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年起到2012年,山西省國有重點煤企社會職能分離、改制,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有關負責人將被追究責任。
中新社援引山西晚報1月17日的報道稱,16日,省政府下發《關于山西省分離國有重點煤炭企業辦社會職能的指導意見》。2010年起到2012年,山西省國有重點煤企自辦學校、社保等機構將被分離移交給地方政府,職工食堂等將被分離改制。
此次企業社會職能分離、改制涉及的國有重點煤炭企業有: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所屬分、子公司。地方國有煤炭企業所辦的社會職能,也將參照這一意見由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實施。
按照統一部署,山西省國有重點煤企所辦社會職能將主要采取分離移交、分離改制兩種方式進行。屬于政府事務類和社會公益性的徹底與母公司脫鉤,移交當地政府。屬于生活服務類等機構,則采取主輔分離改制的辦法,由母公司負責改制為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
屬于分離移交的企業所辦社會職能,2011年年底前要全部移交當地政府管理。包括:企業自辦普通全日制中小學;公安、人防機構;社保機構;社區機構;公共衛生機構;市政機構。分離移交后,屬于事業單位性質的,其機構編制事宜將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屬于企業性質的,由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按企業管理。
屬于分離改制的企業所辦社會職能,2012年底前要完成分離改制。包括:職工食堂、廣播電視網絡、生活浴室、職工活動中心、住宅物業管理機構;企業為居民生活承擔的垃圾、污水處理、供水、供電、供暖、供氣等機構;企業自辦的托兒所、幼兒園。企業所辦醫院,能夠納入全省公立醫院規劃、符合成立公立醫院條件的,將由地方接收,按現行公立醫院經費政策執行。有條件改制成營利醫院的,將改制走市場化道路。醫療條件、人員素質等均不符合以醫院形式獨立存在的醫療機構,將被合并撤銷或作為企業的內部醫務室。
國有重點煤企分離所辦社會職能工作,將被省政府列入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和企業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及有關負責人任期考核內容。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將被追究責任。
(王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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