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保保費收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就將發布於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登載之本公司未經審核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發表本公告。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 條,作出此公告。
茲提述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監會」)在2004 年發出的通知,要求中國的各間保險公司按月向中國保監會提交載有各自保費收入的報告-「保險公司主要業務指標月報表」。然後,中國保監會將按月在其網站刊載這些保險公司各自的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
本公司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0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1 月30 日期間根據《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9]15 號)要求的累計原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人民幣822 億元、人民幣467 億元。
根據《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執行前的要求,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1 月30 日期間的累計原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人民幣862億元、人民幣467億元,上述數據將於中國保監會網站(網址為http://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累計原保險業務收入數據未經審計,提請投資者注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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