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勤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5 20:00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分配2.2元
股票股利:每股分配0.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股利將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
(2)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額,股東配息(股)
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董事會擬議配發之員工股票紅利3,607,500元,員工現金紅利767,500
元,董監酬勞1,748,000元與98年度已費用化之員工紅利4,382,857元,董
監酬勞1,751,143元,差異數共計11,000元。
差異原因係原費用化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以所得稅率25%估列,
實際發放數則以實際稅後金額估列所致(實際所得稅率因投資抵減稅額
而低於25%)。
差異處理情形:於股東會通過後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99年度損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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