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開科技:本公司辦理減資之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0/19
2.公司名稱: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74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9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累計待彌補虧損
64,046,204元,擬以減資62,500,000元(計為普通股6,250,000股)方式彌補,
減資比率約12.4875%,每仟股減除124.875股(即每仟股換發875.125股),按
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
零股,得由股東於換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併股,未辦理併股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減資前實收資本額500,50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38,000,000元,每
股面額10元,計為普通股43,800,000股。
四、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減資基
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五、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實際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授
權董事會處理之。
六、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彌補虧損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至民
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6.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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