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煤電談判:監管層欲控合同煤價 煤企欲催生煤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4 10:56
一邊是煤炭價格不斷上漲,煤企對今年電煤合同價格的上漲滿懷期待;一邊是電價未動,火電企業虧損嚴重叫苦不休。雙方的矛盾正在不斷升級。
而眼下,又到了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談判的時間,雙方會何去何從?
12月6日,國家發改委下發《2011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而這一舉措究竟能否緩解雙方的矛盾呢?
通脹壓力下
控制煤價意在控制電價
11月份CPI達到5.1%,創下28個月以來新高。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最近表示,國家和地方已經采取多種措施穩定物價,12月份CPI漲幅將會降到5%以下。
12月10日至12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是把穩定物價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控制物價上漲顯然已經成為國家發改委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煤炭工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在當前國內物價普遍上漲,通脹指數節節攀升的情況下,為了彌補火電企業的發電虧損而上調電價,只能加劇當前通貨膨脹形勢,增加老百姓生活負擔,這是不現實的。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目前物價水平較高的情景下,提高電價必然會加劇我國目前乃至明年的物價上漲壓力。工業、農業和居民生活肯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為此,國家發改委試圖通過控制煤炭價格上漲從而達到不調整電價的目的,進而保證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運行。
此外,明年合同煤價維持在2010年的水平,執行的可能性比較大。目前,政府部門對物價調控的力度較大,并且煤企大部分是國有企業占主導地位,想調控合同煤價還是比較容易的。
合同煤價維持不變
煤企仍有較大利潤空間
由于煤炭價格不斷上漲,山西煤企今年給出的煤炭價格每噸上漲了40元,比去年的合同煤價格上漲9%。但是發電企業的煤炭漲價預期則在5%左右。
宋智晨表示,對于煤企來說,肯定是希望少賣合同煤,多賣市場煤來獲得更多的盈利。而隨著煤炭價格的上漲,電力企業則更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合同煤。雙方的矛盾除了合同煤的價格,還有合同煤的供應量。
他指出,關于合同煤的談判,雙方不會約定具體的量,只是有一個大體意向。對于煤企來說,還有一個履約率的問題。目前煤炭處于賣方市場,還是煤企說了算。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中國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也認為,煤炭企業依然控制著煤炭價格的主導權,在煤炭企業居于優勢地位的前提下讓其讓出較大的利益是困難的。煤企完全可以通過減少合同煤的供應量,甚至降低質量的方法以減少政策對自己的不利影響。
宋智晨指出,今年年內煤炭價格上漲的空間不會太大,畢竟目前調控力度比較大。但是從長期來看,煤炭價格還是呈現一個上漲趨勢。一方面由于資源稀缺性和煤炭需求不斷增加;另一方面從歷史走勢來看,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以前,國際煤炭價格是200美元每噸。而目前國際煤炭價格為110元每噸,隨著全球以及中國經濟迅速回暖,不論是國際煤還是國內煤的價格,都還有較大的上漲空間。
因此,他認為,合同煤談判只是限定了合同煤價,隨著煤炭價格的上漲,市場煤價必然上升,而煤企也會獲得更大的利潤。煤企的盈利能力還是很強的。在當前的煤電合同談判中,煤炭企業也應自覺從社會民生的角度出發,承擔一定社會責任,合理控制煤炭價格。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煤炭行業分析師李廷則稱,不論是從目前宏觀經濟形勢來看,還是從行業發展趨勢來看,都對發電企業不利,煤炭企業占據明顯談判優勢,政府主管部門有必要出來進行調停。
市場不對等
對煤企和電力企業均不利
由于我國一直實行“市場煤、計劃電”管理政策,煤炭價格基本由市場來決定,但是電價卻是由國家相關部門控制。因此不斷上漲的煤炭價格,讓火力發電廠叫苦不迭,只要煤炭價格一上漲,發電企業就喊虧。
中電聯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國內火電企業的虧損面已達50%。
中電聯認為,近年來,“市場煤、計劃電”的體制性矛盾依然突出,電力企業已難以承受煤價頻繁上漲和電價調整滯后造成的剛性成本增加。
宋智晨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目前在合同煤的談判中,政府只是起著一個引導的作用,主要還是依靠煤企和電力企業雙方協商簽訂合同,但是煤企市場化程度比較高,而電力企業基本不存在市場化,在市場不對等的情況下采取市場化形式,這對電力企業來說不公平,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必要進行調控。而政府的長期調控,必然會阻礙煤企的市場化程度,并減緩電力企業的市場化進程,長遠來講,對雙方來說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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