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亂打分數! 德國將祭法規監管信評機構 專家憂成效有限
鉅亨網鄭杰 綜合報導
根據《路透社》根據德國法律草案內容,德國政府計畫立新法實行更嚴格的監管方法,並引進一系列違規罰金以削減信評機構權力。對此,專家皆大表歡迎,但憂慮此措施或難以確實施行。
經濟分析師們皆認為信評機構也要為全球的金融危機負起部份責任。而現在,德國政府就正採取行動遏制、減少評價不實的信評機構。德國計畫從各個重點層面出發以控管信評機構的權利。
主要措施有下列幾項:
1.如果違法了新的歐盟監管單位法規,罰金最高可達 100 萬歐元。
2.禁止信評機構對他們所建議投資的公司發出評等。
3.將信評機構置於德國聯邦金融監理局 (BaFIN;Federal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的監管之下,並且這些信評機構需要負擔監管的費用。
德國這分法案貫徹了歐盟 2009 年 9 月 16 日通過的規定,德國《鏡報》報導,這分草案已於 1 月 13 日受到德國內閣通過,並隨後送交議院投票。
這分法律草案指責信評機構面對市場隨著危機增高產生變化時,未能立即快速的反應,沒有即時調整其評等,而歐盟監管單位和德國的此分法案正旨在改善未來信評的品質。
現在市場上由 3 家最大的信評機構寡占,分別是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他們利用一種類似在校成績的評等方式,評級各個企業、銀行、金融商品和國家的信譽。
德國此法案列出了 42 種違規罰款,還要求信評機構的評等要即時更新,並要定期審查其計算方式,而多數違規判罰的罰金為 20 萬歐元。
不過,遇上特定的 4 種情況時罰金則高達 100 萬美元,這 4 種狀況分別是,一、信評機構不顧利益衝突而進行評等,二、同時評等又建議投資同一家公司,三、計算方式變更但評價卻沒有隨之調整,四、在缺乏足夠的數據之下發出評等或是撤銷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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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金融監理局將會負責監管這些信評機構,然後在 2011 年其權力將被轉移至新的歐盟監管機構。
根據草案內容,德國聯邦金融監理局將可在任何時間派出審計審查這些信評機構,審查完全不需具備特別理由,每年一次,而被評等的機構則不會因此受到調查。
在去年 9 月大選後,德國由現任總理梅克爾所屬的保守派和自由民主黨聯合組成中間偏右的執政聯盟共同執政,此項法案也是執政聯盟協議的一部分。
分析師對此草案皆大表歡迎,不過他們也質疑如此宏偉的目標是否能夠實現。儘管將會有個全面的處罰條例出現,但仍難以掌控這些信評機構的實際情況,因為要客觀評價信評的品質一直是件相當困難的事。
據身為銀行專家的大學教授 Werner Neus 表示,信評機構基本上是在預測債務人破產的機會有多大,預測難免總會有出錯的時候。
Neus 認為,更嚴格的監管仍不足以從根本上改善信評制度,投資人必定會被迫在評價風險上承擔更大的責任,且他們需要的是他們可信任的其他信評機構。
不過,投資人恐怕找不到任何替代的信評機構。
穆迪、惠譽、標準普爾這 3 家最大的信評機構總部都在美國,且他們也很頑固的捍衛自身寡頭壟斷市場的優勢。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儘管許多專家皆引頸期盼,但歐洲恐怕很難成立一個具備競爭力的信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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