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事業單位所屬企業改制上市須報財政部審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08:36
財政部11日消息稱,近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門要從制度建設、資產配置、資產使用和資產處置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通知規定,中央級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監管職責由財政部負責。中央各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監督管理,涉及企業改制上市、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需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批準實施。各中央部門和事業單位均可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處置交易機構和資產評估機構,任何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其他部門和單位委托其指定的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工作,也不得干預資產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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