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讀沒假沒加班費 中市府開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13:18
暑期快結束,台中市政府近來陸續接獲工讀生申訴,指稱資方積欠加班費,或沒有給例假,市府調查後,依法開罰,分處六千到六萬的罰鍰。為維護工讀生權益,勞工處即日起,抽查量販店,便利超商,飲料店和3C量販店,呼籲雇主遵守勞工法令規定,以免違法受罰。(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長李美麗說,景氣回春,就業市場熱絡,短期暑期工讀機會相對比往年少,但打工糾紛還是層出不窮,暑假快結束,近來陸續接獲工讀生申訴,指稱資方沒有給加班費,或沒有給例休假。市府調查後,其中兩件,確認有違法事實,分處六千到六萬的罰鍰。同時為維護工讀生權益,即日起,到八月二十號,展開工讀生專案稽查,今年將抽檢五家量販店,便利超商,飲料店,及3C量販店。
李美麗表示,暑期工讀糾紛,以給付工資低於基本工資最多,其次是工讀生未達規定上班時數,遭扣罰薪資,或者工讀生在國定假日上班,卻沒有加倍給付當日工資等。勞工處表示,就算是短期打工,勞條件和正職人員一樣,包括要給休假,加班要有加班費,也要提供勞健保,並依規定提撥勞工薪資6%金額,作為勞工退休金,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暑假即將結束,工讀生如有勞動權益問題,可撥打臺中市政府勞工處暑期工讀權益專線04-22291730、求職陷阱諮詢專線04-2229-1731,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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