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1 18:34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8/11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基本資料公告如下:
項目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最近累計四季
(98年7月) (98年Q1) 98年第2季至
期間 99年7月 增減(%) 99年Q1 增減(%) 99年第1季
(自結數) (核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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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475 26 991 (12) 3,603
(淨收益)
(百萬元)
稅前純益 240 2 616 89 NA
(百萬元)
稅後純益 224 - 705 386 NA
(百萬元)
每股盈餘 0.13 - 0.42 367 NA
(元)
二、本公司營運正常,公司股票於集中交易市場之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
所決定,與公司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現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且未達「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
程序」第二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四、本公司公告99年7月之損益金額係自結數,僅供投資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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