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定讞未執行 受害家屬:要討公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0 20:05
法務部長王清峰反對死刑,甚至表明即使下台,也不會簽署任何執行命令。王清峰以人權角度出發,但是受害者家屬卻有不同的感受。受害者家屬何海新表示,人權應該要保護受冤屈的善良百姓和受害者,應該還給受害人和家屬一個公道。對於王清峰主張以其他方式代替死刑,何海新反駁,社會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供養加害者。(李人岳報導)
已經判決定讞的死刑是否應該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明確表明即使下台,任內也絕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但也有受害人家屬出面泣訴心中的痛苦,37年教師退休的何海新說,自己的獨生女從小品學兼優,長大後在金山高中擔任教師,卻在民國91年遭闖入宿舍的曾性同事劫財殺害,手段殘忍,案發後兇手已經俯首認罪,法院經5度發回更審最後也在95年判決死刑定讞,卻因為歷任法務部長堅持不肯簽署死刑執行令,使得兇手直到8年後的今天都還沒有伏法。想到女兒的遭遇,何媽媽又再度痛哭失聲。
何海新表示,人權應該要保護受冤屈的善良百姓和受害者,應該還給受害人和家屬一個公道。對於王清峰提出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何海新反駁,社會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供養兇手,法律既然有死刑的存在,法務部憑什麼拒絕死刑?法律應該還給台灣人民無所恐懼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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