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新聞】境內符合條件上市公司可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日前召開的創業板發行監管業務情況溝通會傳出消息,境內符合條件的存量上市公司可以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
報道稱,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需滿足以下6個條件︰上市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未投向發行人業務;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業務經營正常;上市公司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且出具未來不競爭承諾,上市公司及發行人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嚴重關聯交易;發行人淨利潤佔上市公司淨利潤不超過50%;發行人淨資產佔上市公司淨資產不超過30%;上市公司及下屬企業董、監、高及親屬持有發行人發行前股份不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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