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燿:公告本公司4/11下午火警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4/11
2.公司名稱:台燿科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母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4/11下午因員工於走廊搬運溶劑時,不慎潑出並濺到捕蚊燈,
引起火警,並致該員灼傷,火警即刻撲滅並將該員送醫急救,現已傷勢穩定。
6.因應措施:火警即刻被撲滅,且並未影響生產線。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發生地點在走廊,並未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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