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2
2.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減少
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34,377,499,770元
4.消除股份:3,437,749,977股。
5.減資比率:暫定38.0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暫定新台幣56,089,604,9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99/05/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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