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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轟「併購台北銀行資產未重估」 富邦金保留法律追訴權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近日部分名嘴與媒體報導有關富邦金控(2881-TW)購併台北銀行案,指「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市民血汗錢被吸走」,富邦金今(3)日發布聲明稿表示,全非事實。對於媒體及名嘴未盡查證之責,顛倒是非,惡意誤導社會大眾,詆毀富邦多年用心建立的商譽,對所有認真打拚的富邦同仁來說,亦極不公平,富邦金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富邦金表示,2002年富邦金控購併台北銀行案,為迄今唯一、並極為成功之金融業民營化案例。本案經過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多年來富邦金控經營績效良好,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更為台北市政府帶來豐厚的投資效益,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


對於名嘴「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市民血汗錢被吸走」的指控,富邦金控特別聲明如下:

▓北銀2002年採「公開招標」,富邦金控以最高出價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過程公開透明。換股價格溢價約37%,上市公司之市價應已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價值,台北銀行之所有不動產價值應已充分反映在當時的股價中。所謂「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為謬誤之說。

▓金融同業購併案例亦有未辦理資產重估之情形(包括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兆豐金併購交通銀行、中信金併購萬通銀行,以及開發金併購萬泰銀行),報載「北銀案創下併購不重估資產首例」,完全錯誤。

▓在富邦全體同仁共同打拚下,金控已連續六年榮登金控業獲利龍頭,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更為台北市政府帶來豐厚的投資效益,已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去年富邦金控自結獲利達601.9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可望為市府帶來亮眼的投資收益。

▓1999年台北銀行民營化,北市府的持股比重已由早期近100%降至45.21%。富邦金控併購北銀的12年間(2003-2014年)創造的現金股利為176億元,高於北銀時代(1991-2002年)的142.99億元,但由於北市府的持股較早期減半,等於富邦金控為市庫創造的現金股利較北銀時代大幅增加一倍以上。

▓合併當時,富邦金控的淨值、市值均大於台北銀行,沒有「以小併大」的問題。

▓本案歷年來經監察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檢調偵辦結案,足徵本案合法辦理。

富邦金進一步詳細說明:

一、北銀案為股權交易案,非不動產交易。上市公司的市價已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價值,其他金融同業購併案例,亦有未辦理資產重估之情形

在併購實務上,對於有集中交易價格參考之股票,通常以市價法為評價之基準,因為市價已經充分反映上市公司之實際經營價值。故台北銀行之所有不動產價值應已充分反映在當時的股價中。

富邦金控對台北銀行每股價格出價36元,在所有參與競標的金控中出價最高。相較前一個月(2002年7月份)日均價26.26元,溢價約37%,已充分反映北銀之實際經營價值。

此外,一般購併案如要辦資產重估應是雙方都要辧,北銀案在換股比例議定時,富邦金控當時亦未辦理資產重估,本身價格完全以市場平均成交價為準。且若依2002年6月底富邦金控之合併報表帳載之土地建物等不動產淨額至少超過115億元,遠高於當時台北銀行帳載不動產金額約83億元。顯見雙方換股比率之議定,應已充分反映台北銀行資產之實際價值。

另,證諸國內擁有最多不動產之國泰金控,雖於2014年第一季公布辦理其子公司國泰人壽不動產重估增值達1240億元,但因市場投資人已充分將不動產之價值反映於其市價上,因此在不動產重估增值的訊息公布當時,其股價並未因此彈升,可為明證。

此外,參考同業併購之案例(包括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兆豐金併購交通銀行、中信金併購萬通銀行,以及開發金併購萬泰銀行) 及彰銀案,均未辦理資產重估,顯見資產重估非為併購計價之必備方式。

二、本案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

合併前台北市政府持有台北銀行股份總市值約255 億元,合併後,目前其持有富邦金控股票總市值達680.1億元 (2014年12月31日的收盤價),再加計歷年現金股利約176億元,以及併購時的換股溢價,總計本案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去年富邦金控自結獲利達601.9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可望為市府帶來亮眼的投資收益。

報載「在富邦併購後,繳庫金額不如北銀時代」,完全謬誤。資料顯示,早期北市府在北銀持股近100%,1991-2002年這12年間,台北銀行繳交市庫的現金股利為142.99億元;但在1999年北銀民營化後,北市府持股已降至50%以下,在2002年底併入富邦金控時,北市府持有北銀之股權已減半,同樣12年間(2003-2014),富邦金控為市庫創造的現金股利卻達176億元,等於較北銀時代大幅增加一倍以上。

另,報載「2000年時北銀繳庫金額衝上最高峰達36億元」,亦與事實不符。查2000年時,北銀配發的現金股利為0元、股票股利3元,因此當年北銀並沒有現金股利繳庫,而每股3元的股票股利在2002年底富邦金控併購北銀時,已轉換為富邦金控持股,享受到富邦金控穩健成長、股價上升的經營成果。

富邦金控併購北銀後,北銀持股轉換為富邦金控股票,其股價漲幅迄今已達97%。反觀其他公股銀行如高雄銀行,仍維持獨立經營銀行業務,其股價反而下跌近三成。

三、公開透明的招標程序

2001年北銀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國泰金控、富邦金控、中信金控、中華開發金控及元大京華證券等5家大型金融機構參與投標。透過專業評估競標後,富邦金控被告知以最高出價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當時其他競標同業對此公開招標結果均無異議,且台北市政府以外的其他北銀股東亦無意見,並於當年北銀股東會順利通過本案,顯示本案招標過程公開公平。

四、沒有「以小併大」的問題

實務上,購併案若以換股方式進行,涉及股權稀釋及經營權的維持,從來沒有以小併大之情形。

以2002年6月30日之財報數字來看,富邦金控的淨值為1,012億元、市值約為1,830億元;台北銀行的淨值為456億元、市值約為598億元,富邦金控淨值、市值均大於台北銀行,顯見本案絕無「以小併大」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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