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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認購現金增資時點 金管會擬研議彈性認列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針對企業員工認購現增的會計處理問題,金管會擬研議,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時,公司認列薪資費用的時點是否可具有彈性,例如:延至通知日或員工回覆日等作為給與日的時點。

金管會表示,依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要保留10%給予員工認股,但由於是給員工的福利,所以公司必須於「給與日」的股價與增資價差,認列薪資費用,而現行「給與日」為董事會決議日。


不過,有鑒於去(2011)年部分金融業者董事會通過辦理現增後,股價卻一路下跌,許多員工不願意認購,但因董事會日已認列費用且不得回沖,侵蝕獲利,因此有業者向金管會提出意見,是否可以將給與日改為繳款截止日。

金管會表示,有些會計師認為,若將給與日改為繳款截止日,將產生人為操作的空間,若股價下跌,公司可將繳款截止日往後延,認列的費用就會比較少。且股價下跌,將給與日改為員工繳款日,雖有利於公司,但是若股價上漲,卻不利於公司,也非對所有產業有利,所以還須詳細評估。

金管會強調,將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研議員工認購現增時,公司認列薪資費用的時點是否可具有彈性,例如延至通知日或員工回覆日等,作為「給與日」的時點,由於業者必須在3月底之前申報去年財報,金管會盡快討論相關辦法,以利業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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