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24
2.公司名稱: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以下同)九十七年十月七
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控告本公司侵害其所擁有之中華民國發明
第148677號專利權及126769號專利(以下簡稱「本訴訟」)。經協商
,雙方就本訴訟已於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智慧財產法院達成
訴訟上和解。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