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擬提當選無效 明年1月1日最後期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民進黨考慮將針對五都市長選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直轄市選委會或檢察官得於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天內,向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中選會表示,五都市長當選名單於12月3號公告,明年1月1號是最後提起訴訟期限。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第120條,「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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