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學教育"國進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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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辦”中小學越來越難辦了。
一份由浙江省民辦教育協會完成的《浙江省民辦中小學辦學現狀的調研報告》,將浙江民辦中小學最新窘況暴露無遺:近6年來,該省新增完全由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不含民工子女學校)43所,但同時卻有33所純民辦中小學相繼消亡。
本報從臺州市教育局獲悉,2007年臺州民辦小學34所,初中26所,普高17所,中職29所;2008年小學34所,初中26所,普高17所,中職28所;2009年小學46所,初中27所,普高17所,中職27所。
而在浙江省會杭州,經過去年的國有民辦學校體制調整,原有29所國有民辦學校中,18所轉公辦,僅有11所轉成民辦。
民校衰落
葉林平對民辦學校的存續問題憂心忡忡。“臺州有一批民辦學校可能難以生存下去。”作為臺州民辦教育的“元老”之一,路橋蓬街私立中學校長葉林平如是說。
臺州的民辦教育起步于1991年,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背景下,率先吸引社會力量辦學,解決了大量學生“上學難”的問題。
近年來,臺州市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比如: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在土地征用和建設配套等各項稅費減免上,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優惠;與其投資額對應的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由同級財政列收列支予以返還;在收費上,根據生均培養成本自行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教師在公、民辦學校之間可相互流動,其社會保障按事業單位職工辦理。
到2005年,臺州市有普通民辦中小學、幼兒園662所,民辦中等職業學校32所,民辦高校6所及各種短期培訓機構。辦學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有21所,社會力量辦的學校數量與資金規模占浙江省1/4,已形成公辦與民辦并舉發展的格局。
然而時過境遷,“隨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普及,初中學生到公立學校免費就讀,民辦學校的生源越來越少了,學校數量也出現了萎縮。”位于臨海杜橋的學海中學校長金祥忠說。
同樣的情況在浙江省普遍存在。今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浙江省民辦教育協會會長黃新茂調研顯示,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條例》以來,該省新增完全由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不含民工子女學校)43所;因各種原因終止辦學的純民辦中小學21所;已被政府接管轉為公辦學校的12所。
也就是說,近6年來浙江省民辦中小學僅凈增10所。反觀公辦中小學,僅杭州市就不止新辦了10所學校。
生存危機
隨著地方財政對公辦學校投入的增加,民校的優勢正在消失。
10多年來,公辦教育資源已完全能滿足12年基礎教育的需求,公辦學校的生均經費逐步超過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民辦學校原先具有的硬件優勢、寄宿優勢已不復存在。
“1996年,學校剛創辦時,教師年薪可達3萬元,當時公辦學校教師年總收入在15000元,待遇優勢十分明顯。”葉林平說,目前,該校教師平均年收入是5萬元左右,而公辦重點中學的骨干老師年收入已遠遠超過5萬元。
在黃新茂抽樣的135所民辦中小學中,有110所在學費收取標準上受到當地物價部門的限高制約;同時,有68所學校有300萬元以上的欠債,其中欠債總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學校有39所,有15所學校借貸資金占學校財產總值50%以上。
臺州市教育局局長林曉鳴向本報坦陳,由于公辦學校教師享有保障尤其是績效工資后,當地民校教師出現回流公辦學校的現象。
而缺乏一個退出機制,則是臺州民辦學校校長最頭疼的問題之一。按照《中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界定,民辦學校屬于公益性事業,但實際管理中被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既不是事業法人,又不是企業法人。
“若繼續辦,生源和師資都成問題。若不辦,十幾年的心血和投入誰來彌補呢?若要賣給政府,政府又沒有這個意愿。”葉林平說,教育需求正在多元化,有一些教育產品本身具有很強的私人品特征,沒有必要由政府大包大攬,應該允許民校充分競爭。
臺州實驗小學校長丁梅芳認為,政府應明確民校初期投入及增值資產的最終歸屬,盡快制定出臺出資者的合理回報政策,以保護舉辦者出資辦學的熱情和積極性;準確界定規劃好民校與公辦學校不同的戰略定位、發展重點和培養目標,實現各類教育機構間的平等競爭。
有民辦學校校長指出,促進法的許多條款形同虛設,影響了民辦學校的發展。當務之急是要修改《義務教育法》、《物權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避免出現相互抵觸的現象。
浙江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永昊提議,既然相關部門給民辦學校貼的標簽是“非盈利性學校”,在其面臨資金困局的當下,政府應給予一定的公共財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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