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求 3個月內明定大陸漁工勞務範圍
鉅亨網新聞中心
四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不過綠營立委還是關切可能助長大陸漁工成長,影響本地漁民生計。內政委員會因此通過提案,要求農委會在三個月內明確界定大陸漁工的勞務範圍,並應明定中國漁工除漁船船務工作之外,不得從事其他工作。委員會也決議,要求兩岸未來簽署的任何協議和相關法令修正,都不得開放中國勞工和農產品進口。(李人岳報導)
四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不過綠營立委還是關切大陸漁工可能大舉來台,甚至從事漁業之外的工作。民進黨立委翁金珠在內政委員會聽取江陳會成果報告時提案,要求明確界定大陸漁工的勞務範圍,翁金珠在提案時表示,大陸漁工的勞務範圍應該明確界定,除此之外,漁工不應該上岸工作。
不過國民黨立委陳杰則強調,雖然他也反對大陸漁工搶飯碗,但是如果限制大陸漁工不能上岸工作,那包括在岸上的安置處所就不能指派工作,反而不利船主。委員會最後通過立委呂學樟所提出的文字修正,明確要求農委會應該在3個月內明確界定大陸漁工的勞務範圍,並應明定中國漁工除漁船船務工作之外,不得從事其他工作。委員會同時也通過決議,為落實政府承諾絕不開放大陸農產品和勞工,因此要求兩岸簽署的任何協議,和相關法令修正,都不得有開放中國勞工和農產品進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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