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多明:應給予石油天然氣管道過境地稅收補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人大代表建議,應按照稅收與稅源相一致的原則,將管道運輸業營業稅向機構所在地繳納調整為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繳納。
據中國經濟時報3月4日報道,西部地區豐富的石油天然氣源源不斷地輸向中東部,為中東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不相協調的是,管道運輸營業稅卻在輸入地繳納,廣大西部地區幾無獲利。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財政廳長周多明建議,按照稅收與稅源相一致的原則,將現行規定管道運輸業營業稅向機構所在地繳納調整為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繳納,并由過境地方稅務機關按管轄區域分段征收。如納稅地點不能調整,則由中央財政集中管道運輸業營業稅,再將管道過境地應分配的稅收,給予全額返還。
周多明說,目前,在甘肅境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管道6條,長約4,100公里;在建管道3條,長約2,296公里。這些管道的建設占用了大量耕地,給過境地生態環境和人民生產生活帶來諸多不利影響,也給過境地政府財政增加了一定負擔。
在甘肅已建的6條管道中,只有1條在甘肅納稅,僅管道運輸產生的異地繳納營業稅一項就達1.56億元,而給管道過境地帶來的耕地永久性占用、資源大量消耗卻得不到應有的稅收補償。相反,卻出現了中東部經濟發達省份既享用西部資源,又無償占有稅收的情況。這種局面不利于調動管道過境地政府維護管道運輸正常運營的積極性,也不符合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給予西部地區傾斜的政策。
(王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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