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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28 10:28


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10-04-28來源:上海證券報

重要提示

1、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0]482號文批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注冊登記機構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自2010年5月5日起,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代銷機構的網點公開發售。

6、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7、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8、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9、銷售網點(包括直銷中心和代銷網點)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成功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即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0、本公告僅對“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0年4月28日《上海證券報》“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1、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發售相關事宜。

12、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代銷機構咨詢。

13、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85712266,或者全國統一客戶熱線400-600-8800咨詢購買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5、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者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積極管理風險,某一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資產配置中股票資產投資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范圍為60%-95%,屬于股票型基金,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屬于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品種。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本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1.00元面值發售并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1.00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后,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1.00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和代碼

基金名稱: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代碼:070019

2、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

3、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調整認(申)購的最低金額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開始調整之日的2日前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6、基金投資目標

運用價值投資方法,精選在基本面上具備核心競爭力、且市場估值水平具備相對優勢的企業投資,并持續優化投資組合中風險與收益的匹配程度,力爭獲取中長期、持續、穩定的超額收益。

7、募集目標

不設募集目標。

8、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9、銷售機構與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以及上海直銷中心、深圳、成都、青島、杭州、福州、南京、廣州分公司和嘉實網上交易。

(2)代銷銀行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國銀行所有34個一級分行、400多個城市、10000多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在所有36個一級(直屬)分行的16476家境內機構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銀行在境內70個城市設有57家分行(含二級分行)及700余家支行(含分理處)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在112個城市的2600多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在以下54個城市400多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哈爾濱、深圳、上海、青島、大連、長春、重慶、廣州、昆明、武漢、煙臺、海口、廈門、福州、成都、蘇州、沈陽、寧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鄭州、杭州、濟南、西安、長沙、南寧、石家莊、無錫、柳州、臺州、珠海、三亞、丹東、大慶、汕頭、佛山、常熟、紹興、長樂、余姚、慈溪、昆山、株洲、泉州、東莞、曲靖、寧海、張家港、吳江、太倉、洛陽等。

6)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發展銀行在以下19個分行的近300家指定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廣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寧波、南京、溫州、重慶、昆明、大連、濟南、成都、青島、珠海、佛山、海口、武漢。

7)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銀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長沙的160余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8)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銀行在青島地區及濟南地區共44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9)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寧波銀行在寧波地區的22個營業部、一級支行79個理財網點、上海分行及其直屬分行的5個理財網點、杭州分行及其直屬分行的2個理財網點、南京分行及其直屬分行的2個理財網點、深圳分行及其直屬分行的1個理財網點,蘇州分行及其直屬分行的1個理財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0)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東莞銀行可在東莞市、廣州市和深圳市的所有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1)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銀行在杭州、寧波、舟山、上海、北京、深圳的81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2)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銀行可在南京、上海、北京、無錫、泰州、南通和杭州的71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3)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臨商銀行在山東臨沂、浙江寧波兩個城市共64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4)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溫州銀行在溫州、杭州、寧波、衢州、樂清的54家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5)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可在上海、深圳、江蘇和北京各大城市共433個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6)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在烏魯木齊市有70家網點、昌吉市1家網點、伊寧市1家網點、阿克蘇市1家網點,總共73家網點可以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3)代銷券商

1)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個城市的42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天津、大連、廣州、中山、佛山、東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蘇州、武漢、長沙、西安、成都、太原、石家莊。

2)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78個城市的189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廣州、北京、武漢、荊州、黃石、宜昌、濟南、煙臺、青島、東營、合肥、石家莊、保定、秦皇島、張家口、鄭州、天津、長春、沈陽、吉林、遼陽、錦州、葫蘆島、廊坊、哈爾濱、太原、上海、杭州、紹興、溫州、寧波、無錫、南京、南通、蘇州、深圳、海口、珠海、汕頭、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慶、南寧、蘭州、西安、福州、廈門、南平、順德、東莞、肇慶、清遠、惠州、梅州、臺山、韶關、普寧、南海、高明、開平、新會、江門、羅定、云浮、南雄、英德、連州、高要、廉江、泉州等。

3)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20個省、市的67個主要城市的120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廣州、佛山、清遠、潮州、揭陽、海口、沈陽、大連、鞍山、錦州、長春、大安、哈爾濱、阿城、武漢、黃石、荊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長沙、株洲、張家界、上饒、郴州、成都、邛崍、簡陽、瀘州、廣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寧、常州、泰州、興化、蘇州、連云港、杭州、寧波、福州、福清、廈門、南昌、吉安、贛州、瑞金、南康、濟南、淄博、煙臺、青島、石家莊、辛集、西安、蘭州、金昌、萬州、綦江、開縣。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以下各大主要城市的171家營業部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武漢、沈陽、大連、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長春、吉林、遼源、青島、廣州、汕頭、濟南、煙臺、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紹興、寧波、蘇州、無錫、常州、揚州、福州、海口、昆明、貴陽、遵義、新余、長沙、重慶、成都、威海、天津、鄭州、石家莊、太原、西安、營口、鞍山、哈爾濱、大慶、烏魯木齊、常熟、蕪湖、金昌、蘭州、南寧、青島、咸陽。

5)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個省、4個直轄市、2個自治區的49個城市143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上海、寧波、杭州、溫州、嘉興、衢州、桐鄉、金華、南京、無錫、靖江、揚州、南通、蘇州、鎮江、成都、眉山、瀘州、武漢、襄樊、宜昌、黃石、深圳、廣州、珠海、重慶、沈陽、大連、南昌、九江、上饒、北京、福州、廈門、哈爾濱、天津、長沙、青島、海口、西安、合肥、南寧、蘭州、烏魯木齊、長春、鄭州、石家莊、呼和浩特、貴陽。

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個省、市、自治區100個主要城市的163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通州、懷柔、天津、石家莊、太原、任丘、晉城、呼和浩特、濟源、赤峰、沈陽、大連、長春、吉林、樺甸、舒蘭、哈爾濱、齊齊哈爾、深圳、平湖、廣州、汕頭、順德、海口、瓊海、儋州、福州、閩清、永泰、廈門、泉州、南寧、南昌、九江、廬山、潯陽、鷹潭、余江、貴溪市、宜春、萍鄉、高安、撫州、南豐、上海、南京、無錫、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寧波、紹興、衢州、臺州、天臺、仙居、合肥、濟南、臨沂、青島、鄭州、滎陽、武漢、荊州、襄樊、宜昌、長沙、常德、桃源、衡陽、衡陽縣、株洲、株洲縣、成都、金堂、瀘州、納溪、貴陽、清鎮、昆明、麗江、個舊、芒市、文山、重慶、石柱、華巖、奉節、巫山、西安、蘭州、敦煌市、嘉峪關、酒泉、張掖、烏魯木齊。

7)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14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天津、石家莊、秦皇島、太原、晉中、臨汾、呼和浩特、包頭、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揚州、蘇州、杭州、嘉興、紹興、湖州、德清、金華、蘭溪、臺州、溫州、麗水、合肥、馬鞍山、福州、南昌、煙臺、鄭州、武漢、襄樊、宜昌、荊門、長沙、廣州、佛山、順德、汕頭、湛江、中山、廉江、南寧、桂林、海口、重慶、江津、成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烏魯木齊、銀川、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濟南、深圳、珠海、東莞、揭陽。

8)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3個城市29家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哈爾濱、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濟南、武漢、成都、廣州、長沙、合肥、南昌、南寧、石家莊、廈門、泉州、漳州、南平、龍巖、三明、西安。

9)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1個主要城市的71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無錫、武漢、廣州、哈爾濱、沈陽、成都、揚州、東莞、珠海、昆明、南寧、佛山、長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蘇州、西安、柳州、濟南、重慶、青島、鄭州、溫州、南昌。

10)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個省、4個直轄市、3個自治區的144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11)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22個主要城市的49個分支機構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廣州、海口、上海、南京、揚州、杭州、合肥、廈門、北京、濟南、萊陽、南昌、十堰、長沙、成都、德陽、哈爾濱、肇東、沈陽、牡丹江、長春。

12)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20個城市的2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漢、重慶、青島、昆明、南昌、沈陽、南寧、南京、長沙、大連、蘇州、廣州、杭州、鄭州。

13)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2個城市的20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鄭州、開封、天津、武漢、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長春。

14)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24個城市的34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上海、福州、寧德、福鼎、福安、連江、長樂、福清、莆田、仙游、泉州、石獅、晉江、安溪、惠安、南安、龍海、廈門、漳州、龍巖、上杭、永安、三明、南平。

15)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0個城市99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天津、哈爾濱、黑河、大慶、齊齊哈爾、長春、沈陽、大連、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門、武漢、長沙、東莞、惠州、海口、順德、廣州、南寧、湛江、重慶、成都、遵義、內江、烏魯木齊、昆明、西安、南京、丹陽、太原、濟南、煙臺、青島、西寧、江蘇、寧波、杭州、金華、余姚、紹興、鄭州、蘇州、南昌、海門、江門、泉州、慈溪。

16)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2個重要城市的41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天津、上海、、重慶、西安、太原、濟南、鄭州、蘇州、福州、深圳、廣州。

17)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9個城市的54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北京、上海、廣州、佛山、惠州、珠海、肇慶、天津、成都、綿陽、宜賓、重慶、福州、廈門、長春、大連、哈爾濱、煙臺、青島、長沙、武漢、西安、南京、杭州、蕭山、義烏、無錫、寧波、昆明、合肥、沈陽、太原、鄭州、南寧、南昌、石家莊、濟南、溫州。

18)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7個城市的112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哈爾濱、大連、沈陽、長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青島、濟南、蘇州、南京、鄭州、鎮江、合肥、常熟、成都、綿陽、內江、宜賓、杭州、嘉興、寧波、武漢、婁底、南昌、廈門、昆明、海口、廣州、深圳、佛山、汕頭、汕尾、潮州、梅州、韶關、茂名、河源、肇慶、東莞、揭陽、清遠、四會、陽江、中山、江門。

19)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6個城市的2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上海、北京、廣州、珠海、青島、成都、大連、海口、杭州、南京、天津、武漢、烏魯木齊、重慶、合肥。

20)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48個主要城市的98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承德、南京、南通、蘇州、揚州、淮安、常州、無錫、廣州、佛山、中山、江門、珠海、東莞、成都、重慶、綿陽、遂寧、自貢、沈陽、鐵嶺、鞍山、武漢、潛江、鄭州、洛陽、濟南、威海、青島、天津、福州、晉江、哈爾濱、太原、南昌、長沙、大連、長春、杭州、合肥、貴陽、西安、西寧、海口、湛江。

21)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主要城市的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廣州、海口、深圳、長沙、岳陽、烏魯木齊、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陽、武漢、福州、貴陽、哈爾濱、濟南、天津、合肥、義烏、佛山、衡陽、懷化、瀏陽、株洲、婁底、汨羅、邵陽、益陽、庫爾勒。

22)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7個城市的19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上海、武漢、海南、三亞、南京、重慶、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陽、大連、哈爾濱、成都、北京、天津、鄭州、廣州。

23)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8個城市的12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沈陽、上海、丹東、撫順、長春、北京、廣州、杭州。

24)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3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溫州、天津、長沙、湘潭、邵陽、郴州、株洲、吉首、張家界、衡陽、懷化、常德、婁底等。

25)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3個地市的33家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濟南、青島、濱州、淄博、煙臺、臨沂、濟寧、東營、濰坊、聊城、德州、威海、日照。

26)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位于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漢、重慶、鄭州、昆明、杭州及江西省內各主要地市的25家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27)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可在杭州、寧波、蕭山、臨安、金華、諸暨、義烏、溫嶺、余姚、嘉興、海寧、湖州、溫州、衢州、麗水等地的42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28)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7個城市73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武漢、黃石、荊門、鐘祥、京山、荊州、公安、十堰、丹江口、仙桃、天門、宜昌、襄樊、孝感、鄂州、黃岡、隨州、咸寧、恩施、鄭州、長沙、廣州、佛山、惠州、江門、深圳、福州、泉州、廈門、南京、泰州、杭州、上海、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沈陽、大連、濟南、青島、北京、天津、烏魯木齊、克拉瑪依獨山子、成都、重慶和西安。

29)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個主要城市的2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天津、沈陽、深圳、海口、三亞、上海、杭州、蘇州、武漢、成都、烏魯木齊、西安、南京、南通、寧波、長沙、廣州、中山、瓊海。

30)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6個城市的4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南昌、贛州、吉安、撫州、上饒、鷹潭、九江、萍鄉、景德鎮、宜春、新余。

31)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個城市的53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太原、長治、陽泉、大同、運城、朔州、離石、汾陽、忻州、晉中、臨汾、介休、晉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寧波、天津、重慶、福州、大連、紹興、濟南、石家莊。

32)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34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榆林、銅川、商洛、延安、安康、漢中、上海、深圳、濰坊、丹陽和北京。

33)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19家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廣州、北京、杭州、佛山、惠州、增城等。

34)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3個城市的23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無錫、宜興、江陰、上海、杭州、南京、廣州、北京、鎮江、常州、南通、蘇州、泰州。

35)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1個城市的33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蘇州、北京、上海、沈陽、杭州、福州、東莞、南京、常州、泰州和鹽城。

36)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可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重慶、杭州、寧夏等省市的48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37)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7個城市的36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上海、北京、天津、重慶、深圳和浙江的杭州、金華、東陽、義烏、永康、龍游、臨海、臺州、溫州、紹興、衢州、麗水。

38)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沈陽、濟南、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和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大中城市的34家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39)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8個城市的32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廣州、蘇州、杭州、南京、青島、長沙、武漢、長春、泉州、焦作、洛陽、溧陽、常州。

40)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佛山、長沙、廊坊的7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1)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濟南、南陽、新鄉、鄭州、鞏義、鶴壁、新密、周口、駐馬店等城市的27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2)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南昌、撫州、長沙、南京、昆明、新余等城市的23家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3)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重慶、大連、杭州的30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4)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個城市的28家營業部和10家服務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青島、杭州、鄭州、開封、信陽、南陽、平頂山、漯河、駐馬店、濮陽、安陽、新鄉、鶴壁、許昌、周口、焦作、三門峽、商丘、洛陽。

45)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全國共2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其中東莞市18家,深圳、上海、北京、廈門、大連、惠州、梅州各1家。

46)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8個省市32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無錫、重慶、杭州、蘭州、白銀、酒泉、天水、平涼、武威、慶陽、定西、臨夏、張掖、金昌、武都、新疆、合肥。

47)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11個城市的26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廣州、北京、上海、紹興、衡陽、永州、樂山、內江、荊門、鄂州、黃石。

48)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長沙、昆明、杭州、上海、廈門、成都共有22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49)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杭州、嘉興、湖州、紹興、寧波、溫州、臺州、金華、上海、北京等城市及地區的36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0)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在以下42個城市的127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濟南、煙臺、淄博、濰坊、上海、青島、濟寧、東營、泰安、廈門、威海、棗莊、聊城、德州、萊蕪、日照、北京、深圳、天津、廣州、臨沂、濱州、菏澤、福州、武漢、大連、吉林、沈陽、杭州、紹興、溫州、慈溪、重慶、泉州、寧波、南京、洛陽、南寧、石家莊、貴陽、蕪湖、烏魯木齊。

51)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玉溪、邯鄲、安陽、鄂爾多斯、上海、深圳、大同、太原、晉城、忻州、運城、晉中、臨汾、長治、陽泉等地區的20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2)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6個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3)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西安、深圳、北京的21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4)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1個主要城市的14家營業部及1家證券服務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深圳、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杭州、中山、沈陽、南通、鞍山、海城。

55)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天相投顧在北京、上海、深圳、太原、濟南、重慶等城市的6個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6)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在哈爾濱、大連、北京、上海、廈門、深圳、齊齊哈爾、佳木斯、大慶、伊春、沈陽等11個城市、36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7)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民族證券在以下18個省市的50個營業網點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河北、遼寧、內蒙古、黑龍江、新疆、吉林、山東、陜西、江蘇、上海、浙江、湖南、四川、云南、廣東、福建、天津。

58)廈門證券有限公司

廈門證券有限公司在廈門、北京、上海、成都、廣州、福州、泉州等城市的10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59)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7個城市15家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上海、深圳、廈門、寧波、嘉興、重慶、北京。

60)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舟山、杭州、北京、深圳、福州地區有7家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61)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5個省市的85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湖南、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江蘇、河北、河南、山西、陜西、貴州、云南、江西。

62)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沈陽、南京、武漢、南昌、長沙、蘭州、重慶、福州等地的16家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63)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省市的33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重慶、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昆明、濟南、杭州、徐州、太原、溫州、蘭州、長沙、保定、武漢。

64)日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日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8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市、呼和浩特市、通遼市、烏蘭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重慶市、深圳市。

65)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9個主要城市的54家營業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沈陽、成都、杭州、天津、蚌埠、佛山、茂名、湛江、海口、常州、南京、本溪、朝陽、大連、丹東、阜新、葫蘆島、遼陽、盤錦、鐵嶺、營口、寬甸、東港、興城、凌源。

(4)如本次募集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營業網點,將另行公告。

10、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額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時間段,最長不超過3個月。

(2)本基金的發售期為自2010年5月5日到2010年6月3日。在發售期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發售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售。

(3)基金募集期滿,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規定在辦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間認購資金利息在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商業銀行,不得動用。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費率不超過5%,按照認購金額遞減,即認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認購費率越低。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50萬元

1.2%

50萬元≤M<200萬元

1.0%

200萬元≤M<500萬元

0.6%

M≥500萬元

按筆收取,1000元/筆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募集資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認購份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1)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2)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3)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其中:認購份數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計入基金財產。多筆認購時,按上述公式進行逐筆計算。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如果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1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1.2%)=9,881.42元

認購費用=10,000-9,881.42=118.58元

認購份數=(9,881.42+10)/1.00=9,891.42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可得到9,891.42份基金份額。

3、認購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4、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5、已購買過嘉實成長收益混合、嘉實增長混合、嘉實穩健混合、嘉實債券、嘉實服務增值行業混合、嘉實優質企業股票、嘉實貨幣、嘉實超短債債券、嘉實主題混合、嘉實策略混合、嘉實海外中國股票(QDII)、嘉實研究精選股票、嘉實多元債券、嘉實量化阿爾法股票、嘉實回報混合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用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需先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

6、繳款方式:全額繳款。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一個機構投資者在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代銷機構指定的基金代銷網點或本公司網上直銷、直銷中心柜臺辦理。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3、在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對于法人機構投資者,該銀行賬戶戶名須與基金賬戶戶名一致,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代銷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請遵循代銷機構的相關規定。

(二)通過嘉實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時間:

直銷中心柜臺: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份額發售日的任意時間(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每一發售日17:00以后提交的申請,視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請辦理。發售末日截止為當日17:00前。

2、開立基金賬戶

法人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蓋機構單位公章的《基金開戶、認購(申購)申請表(機構)》:必須注明機構客戶的名稱、注冊地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授權辦理業務人員的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等信息。

(2)可證明本機構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書和資格證書等的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單位公章。

(3)可證明本機構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書和資格證書等的副本復印件,加蓋控股股東單位公章。

(4)本機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為身份證,要求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5)預留銀行帳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預留銀行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

(6)本機構對授權辦理業務人員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法人機構)》,加蓋機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簽字。

(7)授權辦理業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為身份證,要求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8)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9)簽署一式兩份的《嘉實傳真委托服務協議書》(如開通傳真交易)。

非法人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請參照嘉實網站(www.jsfund.cn)的機構賬戶類業務指南。

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柜臺認購應提交加蓋預留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機構投資者申請辦理認購申請時請按照嘉實公司網站相關指南進行操作,無須提供書面材料。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提供規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投資者也可從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jsfund.cn)上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5、嘉實直銷中心聯系方式:(010)65215301、65215303,4006008800,www.jsfund.cn。

(三)機構投資者在代銷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繳款方式

1、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款。

2、通過基金公司網上直銷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按照基金公司網上直銷業務相關規定繳款。

3、通過直銷中心柜臺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6: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的直銷專戶。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號:01213708027001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東城支行營業室

賬號:0200080729027303686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填寫銀行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機構投資者的認購款項于申請當日的16:30前到帳,該申請方為有效申請;申請之日16:30資金未到賬者,如果投資者選擇延期,且認購資金可于下兩個工作日(該工作日仍處于募集期內)內到賬,直銷中心將把認購申請轉為資金實際到賬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請;如果投資者不選擇延期、或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未到賬,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4)至募集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①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③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各代銷銀行及證券公司的資金帳戶卡或存折;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作為直銷資金結算賬戶,該銀行賬戶戶名須與基金賬戶戶名一致。

2、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可以在代銷機構指定的網點以及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追加認購最低限額為1,000元。

(二)通過嘉實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直銷中心柜臺: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份額發售日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份額發售日的任意時間(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每一發售日17:00以后提交的申請,視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請辦理。發售末日截止為當日17:00前。

2、開立基金賬戶

直銷中心柜臺: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基金開戶、認購(申購)申請表(個人)》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

(3)投資人如未滿十六周歲,須同時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能證明監護與被監護關系的有效證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謹慎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4)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示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

(5)出示銀行儲蓄卡并留存復印件

(6)簽署一式兩份的《基金傳真委托服務協議書》(如開通傳真交易)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請按照嘉實公司網站相關指南進行操作,無須提供書面材料。

3、提出認購申請

直銷中心柜臺: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基金認購(申購)申請表》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

(3)投資人如未滿十六周歲,須同時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能證明監護與被監護關系的有效證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謹慎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4)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示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個人投資者申請辦理認購申請時請按照嘉實公司網站相關指南進行操作,無須提供書面材料。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柜臺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從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jsfund.cn)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直銷中心聯系方式:010-65215301、65215303,4006008800,www.jsfund.cn

(三)個人投資者在代銷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繳款方式

1、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2、通過基金公司網上直銷認購的個人投資者,應按照基金公司網上直銷業務相關規定繳款。

3、通過直銷中心柜臺認購的個人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持支持銀聯的銀行卡通過直銷中心POS機刷卡付款

(2)通過銀行轉賬匯款到嘉實直銷專戶

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6: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的直銷專戶,該劃款賬戶須為投資者本人賬戶。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號:01213708027001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東城支行營業室

賬號:0200080729027303686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4)投資者的認購款項于申請當日的16:30前到帳,該申請方為有效申請;申請之日16:30資金未到賬者,如果投資者選擇延期,且認購資金可于下兩個工作日(該工作日仍處于募集期內)內到賬,直銷中心將把認購申請轉為資金實際到賬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請;如果投資者不選擇延期、或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未到賬,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4)至募集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①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③投資者劃來資金,但劃款賬戶與投資者基金賬戶戶名不一致的;

④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⑤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清算與交割

1、嘉實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驗資日以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基金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募集期間的資金利息轉為投資者基金份額。

2、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后對基金權益進行過戶登記。

3、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或指定券商資金帳戶劃出。通過直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在認購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劃出。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并具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兩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兩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兩百人,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2、基金管理人應當委托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基金注冊登記人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3、基金管理人應當將驗資報告及本基金備案材料提交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將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將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屆滿,不能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富城路99號震旦國際大樓170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北大街8號華潤大廈8層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電話:(010)65215588

傳真:(010)65185678

聯系人:何如

客服電話:400-600-8800、(010)85712266

網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成立時間:1983年10月31日

電話:(010)66595145

傳真:(010)66594942

聯系人:唐州徽

網站:www.boc.cn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1號金地中心A座6層

電話

(010)65215588

傳真

(010)65185577

聯系人

趙虹

(2)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富城路99號震旦國際大樓1702室

電話

(021)38789658

傳真

(021)68880023

聯系人

吳冬梅

(3)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辦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號城市之心30H

電話

(028)86202100

傳真

(028)86202100

聯系人

胡清泉

(4)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辦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發展銀行大廈附樓二樓

電話

(0755)25870686

傳真

(0755)25870663

聯系人

周煒

(5)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辦公地址

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0號頤和國際大廈A座3502室

電話

(0532)66777766

傳真

(0532)66777676

聯系人

曹涌

(6)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區杭大路15號嘉華國際商務中心313室

電話

(0571)87759328

傳真

(0571)87759331

聯系人

沈崢

(7)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25層04單元

電話

(0591)88013673

傳真

(0591)88013670

聯系人

吳冬梅

(8)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區中山東路288號新世紀廣場A座4202室

電話

(025)66671118

傳真

(025)66671100

聯系人

施鏡葵

(9)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2415-2416室

電話

(020)87555163

傳真

(020)81552120

聯系人

陳滌

2、代銷機構

(1)代銷銀行

1)中國銀行

住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中國銀行總行辦公大樓

法定代表人

肖鋼

電話

(010)66596688

傳真

(010)66594946

網址

www.boc.cn

客服電話

95566

2)中國工商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聯系人

田耕

電話

(010)66107900

傳真

(010)66107914

網址

www.icbc.com.cn

客服電話

95588

3)招商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

秦曉

聯系人

鄧炯鵬

電話

(0755)83077278

傳真

(0755)83195050

網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電話

95555

4)交通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

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

胡懷邦

聯系人

曹榕

電話

(021)58781234

傳真

(021)58408483

網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電話

95559

5)中國光大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法定代表人

唐雙寧

聯系人

李偉

電話

(010)68098778

傳真

(010)68560312

網址

www.cebbank.com

客服電話

95595(全國)

6)深圳發展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

深圳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

法蘭克紐曼(FrankN.Newman)

聯系人

張青

電話

(0755)82088888

傳真

(0755)82080406

網址

www.sdb.com.cn

客服電話

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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