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再保險:洋山港有望"第一個吃螃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一財經日報》昨日獲悉,上海保監局已就開展洋山保稅港區離岸再保險業務試點進行研究,框架性思路浮出水面。洋山保稅港區有望成為離岸再保險業務的第一個吃螃蟹者。
上海保監局認為,上海將建成國際航運中心,這必將吸引大量的貨物和船舶的集聚,加大水險業務需求量,同時也將刺激再保險的需求。由于水險業務金額大,國際化水平高,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相對成熟,所以,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岸再保險業務可以優先試點水險業務,即先給予水險業務一定的優惠政策,然后再逐步地放開至其他業務,保證離岸再保險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由于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岸再保險業務的交易主體是非居民的(再)保險人,即均為外國保險機構和再保險機構,那么離岸再保險業務的交易貨幣為非本幣,是認可的世界貨幣,如美元、歐元等。
對于市場準入和監管,上海保監局認為,可以借鑒百慕大的做法,根據保險公司的性質、業務規模和經營計劃等條件劃分為不同的類別,設置不同的準入門檻,發放不同的業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其中特別是專業自營保險公司(通常是離岸再保險市場的重要主體之一),因該類公司承保能力相差很大,需要專門針對不同性質的專業自營保險公司發放不同類別的業務許可證。對于離岸再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監管,重點則是償付能力監管,根據營業執照的類別設置不同的償付能力邊際,并制定報告制度,對償付能力不足制定不同的處置辦法。
另外,對于再保險產品的創新要實行嚴格的備案審批制度,因為非傳統的再保險產品不僅具有轉移風險的功能,還有融資的功能,所以必須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
在調研報告中,上海保監局認為,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岸再保險業務的稅收政策可以借鑒新加坡的做法,首先可以將保險公司經營離岸再保險業務的所得稅降至10%~15%,其次可以根據離岸再保險業務的類別減免一定的營業稅,如對貨物運輸保險、船舶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免征營業稅,或者制定不同的營業稅納稅基數,而不是一律以毛保費收入作為納稅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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