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百現增案 高院裁定徐旭東無罪 遠東集團:盼成立商業法庭
鉅亨網記者施冠羽 台北 2010-09-07 19:40
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對遠東集團參與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現金增資案,二審宣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台北地院無罪判決,包括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顧問黃茂德與資深財務副總李冠軍等3人無罪確定。遠東集團隨後發布聲明稿指出,本次判決結果可說是「守得雲開見月明,公理正義終盼見」。
此消息一出,激勵遠東集團旗下遠百(2903-TW)盤中攻上漲停,尾盤雖然小幅拉回,但也有超過6%的漲幅,收盤價為36.20元,成交量爆增至2.65萬張量。
根據今年4月甫通過的「速審法」,若是一、二審被告都獲判無罪,除非判決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解釋、判例,否則檢察官不得再上訴三審,因此徐旭東等人經高院二審宣判無罪之後,全案也就此確定。
遠東集團表示,法院判定遠東集團各公司參與太流公司現金增資,只是單純的善意投資人,太流公司增資會議之紀錄並無不法,往後遠東集團各增資公司將更加關注廣大投資人的權益,至於在該案仍在審理時,遭到經濟部撤銷的太流公司增資等6項相關登記,遠東集團也將透過一切行政救濟程序,請求回復。
遠東集團指出,本案歷經台北地院與高院合議庭合計開庭50餘次,傳訊證人近60人次,調查證據達數百件,纏訟多年,浪費龐大社會及司法資源,因此誠盼國內早日成立商業法庭,使司法專業與商業實務結合,確保市場運作之秩序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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