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華電子:公告更正9906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06 18:02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9/06
2.公司名稱: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更正9906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期未餘額”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申報限額.......更正申報限額
.....137,821仟元.......147,796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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