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經濟與環保應兼籌並顧 任何理論都不應無限上綱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8月19日報導 馬英九總統表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應「兼籌並顧」,任何理論都不應無限上綱,各種利益才能得到均衡發展的機會。他說,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同時也要注意人民「信賴保護」利益,這是維繫經濟發展及一個做為法治國家的重要原則。
馬英九今天出席「第七屆全國工業發展會議」開幕典禮時提到,「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應「兼籌並顧」,「環境基本法」也提到「兼顧環境保護」的理念,但經濟開發對環境有嚴重影響或傷害,應以環境保護優先。
馬英九說,換句話說,孰者優先應從所造成的影響來確定,這就是需要「環評」的原因,任何理論都不應無限上綱,各種利益才能得到均衡發展的機會。
馬英九指出,台灣不能沒有經濟,也不能沒有環保,因為對環境的傷害是無法回復的,所以更要努力找出並存之道。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9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同時也要注意人民「信賴保護」利益,這是維繫經濟發展及一個做為法治國家的重要原則。
馬英九表示,面對環保議題應採取透明化、科學化的方式供大眾檢驗,來尋求折衷調和之道。他以「蘇花高速公路」改為「蘇花替代快速道路」為例,一方面減少環評壓力,另方面也幫助花蓮人有一條回家的道路,更進一步改善花蓮其他連外道路及宣導東部地區開發應尊重環境倫理的概念。
馬英九還提到,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ECFA的協議文本及4項相關配套法案,他感到非常欣慰,尤其是在全球競爭版圖上必定會讓其他國家重新評估台灣的實力。他強調,ECFA並非萬靈丹,只是在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只是台灣全球經濟布局的一環,而不是全部。
針對協助廠商爭取WTO政府採購協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GPA)商機一事,馬英九指出,經濟部已展開許多專案小組,目前正積極協助台灣具競爭力中小企業爭取「美國關島移防商機標案」及「尼泊爾太陽光電標案」商機。(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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