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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讓利 立院財委:須優於香港CEPA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5 15:46


中共總理溫家寶多次提出「讓利」的說法,敦促兩岸盡快簽署ECFA,不過,立委盧秀燕說,「讓利」的程度,必須優於於中國和香港簽訂的CEPA。金管會主委陳沖說,兩岸金融三法雖然開放大陸銀行來台參股,不過,生效日期會評估ECFA的談判進度,只有進度符合預期,才會生效實施。陳沖說,符合條件的非常少。(張雅惠報導)

「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在中國「讓利」之下,可望有實質進展!不過,究竟讓多少利?讓到什麼程度?立委盧秀燕質詢金管會主委陳沖時指出,ECFA不得低於中國和香港簽的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不然,談判官員都不要回來了。


「盧:達不成就不要回來了!可以做到嗎?陳:這個我不能叫他不要回來。盧:如果我們的待遇不能優於香港的話,那我覺得ECFA也不要簽了,因為我們沒有得利,只是讓中國佔了嘴上的便宜,說讓利給我們,結果並沒有。陳:我們一定盡最大的努力,銀行局長桂先農也在場,所以桂局長買機票要注意一下!」

金管會已經把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的修正案送到行政院,陳沖說,雖然開放大陸銀行來台參股,不過,生效日要和ECFA連在一起。

「我們提到行政院的版本,是有陸銀行台參股的規定,但是這一段規定是不生效,一定要等ECFA談判,我們覺得進度符合我們預期,我們才會讓這段條文生效」

陳沖說,兩岸金融往來開放有訂出高標準,並不是所有都可以來台參股,符合資格的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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