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i美股》報導,新東方 (EDU-US) 昨 (24) 日,又因披露虛假信息而被美國律所告上法庭。美國律師事務所 Glancy Binkow Goldberg 宣布,已經代表在 2009 年 7 月 21 日到 2012 年 7 月 17 日之間購入新東方美國存託憑證的所有個人或實體發起集體訴訟。 目前,起訴書已經向加州中部地區法院遞交。
這家律師事務所指控稱,新東方自2009年7月至今,發布了虛假或有誤導性的消息,公司及部分高管涉嫌違反美國聯邦證券法的規定。 具體來說,起訴方指出了新東方的八大“罪狀”,包括:缺乏足夠理由將旗下可變利益實體北京新東方及其全資子公司的業績併入新東方的財務報表;對外宣稱不允許有特許連鎖加盟經營,但與事實明顯不符;利用預付的加盟費及其他費用抬高新東方的現金額等。
美國是不折不扣的投資者的訴訟天堂,被告打贏官司可以獲得賠償,即使不贏也由律師負擔全部費用,所以在美證券官司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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