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無奈機構喊冤 股價異動公告露監管死角
鉅亨網新聞中心
昨日 (12月1日),《每日經濟新聞》的一篇《頂風作案8天13只個股涉嫌“泄密”》的新聞引來市場高度關注。不少股民通過來電和跟帖,表達了內心的憤慨。有股民表示:“絕對是內幕交易,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提前漲停。很多散戶虧錢都是消息面不平等造成的,等消息出來只能買在高位了,真的要嚴查。”
對于股民的無奈,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就此采訪了幾家上市公司,他們均表示,漲停和公告沒有任何關系。而會否主動調查內幕交易,公司表示如監管層沒有要求,他們不會去查。
股民憤慨:盼望切實嚴打內幕交易
8天13只個股涉嫌“泄密”的報道被多家網站轉載后,很多股民對此表達了心中的無奈,“作案了又怎么樣?你沒有證據啊!”;“內幕交易無所不在,所謂嚴查無從談起。”
另外,也有股民指出,除了漲停的股票或涉嫌泄密,跌停的股票同樣也有內幕交易的可能。一位股民指出,哈高科(600095,收盤價12.92元)有重大嫌疑。《每日經濟新聞》發現,哈高科11月29日下跌5%,30日跌停。而昨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出售普尼太陽能(杭州)有限公司的股權,后者正是公司股價在26個交易日翻倍的主要因素。
對于監管層加大對內幕交易的打擊力度,更多的股民表達了殷切的期望。一位股民表示:“此前股市都有利好兌現股價到頂的現象,為何出現現在這種現象,我認為是上市公司與莊家相互勾結所致,望監管部門從這篇文章入手,切實嚴打內幕交易,給廣大股民一個交代。”
機構喊冤:不要什么都歸結為“內幕交易”
“嚴查內幕交易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嚴格的監管才能成行。”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內幕交易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以及監管的松懈。不過他也表示,水至清則無魚,到底什么消息才算內幕,他們也不清楚。
“如果嚴格規定內幕交易,那么機構投資者的違規恐怕都不計其數了。”他指出,很多時候,像公募基金知道公司分配方案等消息是比較容易的,基金是公司股東,多少有些話語權,有些情況就不能避免了。“而像盈利預增預減這種事情,則更容易被獲悉了。”該人士表示,機構常常要去上市公司調研,像業績如何、銷量如何等情況,是很容易問到的。而這些信息很可能就沒有在報告中披露過。那么,這些消息算不算“內幕”?機構調研后買了這個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呢?該人士表示,由于法規不健全,很多事情就說不清楚了。所以,當務之急是制定細致的法律規章。
公司回應:經營事項公告和漲停無關
針對《每日經濟新聞》披露的8天內13只漲停個股涉嫌“泄密”,昨日,記者也采訪了幾家上市公司。關于如何看待利好公布前股價漲停的情況,相關公司表示,公司的公告不足以讓股價漲停,漲停的背后有別的原因。
11月29日,浙江龍盛的股價漲停,11月30日,該公司就公布了公司參與的溴化丁基橡膠項目中試結果。
“這只是一個小事件,我們沒想到市場的反應會這么大。”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致電浙江龍盛,公司證券部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中試只是公司子公司的一個項目,目前也沒開始用于生產,對業績沒有影響。漲停和這個公告無關。
“機構的研究報告給我們公司那么高的市值,那還不大漲嗎?”昨日,《每日經濟新聞》也致電了深圳惠程,電話那頭一位始終不愿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員如是說。
11月23日,深圳惠程的股價上漲4.25%,24日漲停。25日公司公布受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聚酰亞胺泡沫專有技術”,隨后華泰聯合證券的研報對此予以了高度評價。不過,該工作人員認為,購買這項技術根本不足以對股價造成影響,“連中試都沒有做,更不提生產應用了。”
對于為何股價漲停,他給出的理由是23日中信建投的一份研究報告。《每日經濟新聞》發現,中信建投于2010年11月23日發布的一篇《新材料或成就偉大企業》是公司股價大漲的原因。該工作人員指出,這篇研究報告中,給出了公司2013年合理市值可達到225億元,目前公司市值僅90億元左右,這自然要漲了。
在《每日經濟新聞》的采訪中,部分上市公司均表達了一個相似的觀點,那就是公司的公告并不足以引起股價大幅波動,漲停是市場行為。而另一些公司則表示,公司已經出具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不存在提前泄露機密的問題。
股價異動公告暴露監管死角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是在股價大幅波動時,上市公司層面所做的唯一“解釋”。《每日經濟新聞》發現,在8天13只涉嫌 “泄密”漲停的個股中,不少曾出現連續漲停,公司也按要求發布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比如江蘇吳中、浙江龍盛、精功科技、巨化股份、福晶科技等。不過,記者發現,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的內容極為有限,能反映多少“異常波動”的真實原因值得懷疑。
根據以往慣例,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的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對當前存在的傳聞或媒體報道予以回應;二是就三個月內,公司是否存在資產注入、資產重組、重大收購等重大事項做出說明。《每日經濟新聞》發現,后一種公告著眼于未來,根本沒有闡述前期股價異常波動的原因;而前一種公告,回應了股價上漲的表面原因——消息面,卻沒對是否存在內幕交易予以說明和調查。
“我們核查了大股東有沒有進行交易,別的我們沒查。”昨日,浙江龍盛上述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對于12月1日公司發布的股價異常波動公告,他們核查大股東是否進行了交易,但僅限于此。而對于同樣有條件進行內幕交易的公司高管及其親屬,以及關聯方等,她表示:“如果證監會、交易所要我們查,我們才會查。否則我們不會去查,也無從查起。”
難道非要等事情鬧大了,才會去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的前提是公司股價 “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等因素,而對于利好出爐前,股價漲停或股價大幅上漲的情況,公司卻連一紙文書都不用出具,這顯然成為了內幕交易的監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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