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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險資入場"改道"

鉅亨網新聞中心


通知表示,保險機構可采取租用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交易單元模式,也可采取參與特殊機構客戶模式試點方式進行證券投資。這與市場此前猜測監管層將在上述兩種模式中二選一有所差異,將大大增加券商之間的競爭。

所謂“交易單元模式”是指保險機構與服務券商簽訂交易單元租用協議,通過自有交易系統直接向交易所發送交易指令,參與證券買賣。而“特殊機構客戶模式”是指保險機構與服務券商簽訂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作為服務券商特殊機構客戶開立證券賬戶,通過券商的交易系統發送交易指令,參與證券買賣。

對于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交易方式,有保險人士表示更傾向于第一種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保險公司的交易由托管銀行負責與中登公司進行證券與資金結算。對于險資而言,這意味著交易行為不會為券商所“窺視”,保密性更高,有利于保證投資的安全。但這一模式基本參照了現有公募基金的操作,券商需提供大量的研究配套服務支持,因此不少券商堅持險資的傭金費率應與基金“一視同仁”提高至“萬八”的標準。

但亦有部分保險機構傾向于“特殊機構客戶模式”。有機構人士形象地比喻,在這一模式下,保險公司恰似一個“超級大戶,隨便找個營業部開戶也能輕易拿到萬三的傭金”,交易成本將大大降低。


“保險機構很可能部分資金找券商租用席位,另一部分資金則走‘特殊機構客戶模式’降低成本。”券商人士表示,這必將讓券商之間的“廝殺”更為激烈。

盡管競爭激烈,券商依然不敢輕易放棄險資傭金。有保險公司測算,如果保險公司放棄自有席位轉而通過券商通道交易,全行業一年或將多付出超過30億元的交易成本,另有券商測算,在保險轉向券商開戶的初期,每年將會為行業提供4億元傭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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