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周新鮮出爐的福布斯榜單《2012中國最具潛力上市公司》中,主營業務為保健食品的廣東湯臣倍健(300146)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湯臣倍健”)位居第三。“湯臣倍健在保持銷售額快速增長的同時保持了很好的利潤率,這是很難得的。”上述榜單制榜人劉瑞明向新金融記者表述。
這樣一個“難得”的企業,其在產品生產和產品銷售環節本該也有“很好”的表現,然而,事實似乎并不完全如此。
冠以“食字號”
在湯臣倍健營養網“產品搜索”版塊,按產品輔助功能分類,心腦血管一項中,有3種產品顯示為美國原裝進口,分別是ω-3魚油軟膠囊、葡萄籽提取物片和小麥胚芽油軟膠囊。
然而,新金融記者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口保健食品查詢中,并沒有看到湯臣倍健的身影。
“是以普通食品的形式進口的。”湯臣倍健證券部工作人員說。
然而,相較于湯臣倍健另一款非原裝進口的產品魚油軟膠囊,ω-3魚油軟膠囊同樣是瓶包裝。而二者的瓶身上最大的不同在于魚油軟膠囊多了一頂“藍帽子”,這是保健食品的標志,換句話說,魚油軟膠囊注冊的是“國食健字號”。
這難免讓人產生懷疑,兩種相似的產品究竟是不是“同類”。
“該產品在美國是膳食補充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按照普通食品進口,因此選擇以普通食品的形式進口,而非保健食品的形式進口。”湯臣倍健證券部在回復給新金融記者的傳真中為ω-3魚油軟膠囊進口的身份如此解釋。
“國外沒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而是膳食營養劑之類,”一保健食品企業負責人鐘岳的說法證實了國內企業以食品進口這類產品的事實。但鐘岳強調,“到了國內就應歸到保健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進口的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放行后,如果是保健食品,還需要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注冊審批。“如果是普通食品,放行后就可以直接銷售了。”鐘岳補充說。
然而,看似簡單的注冊環節也有“大學問”。
鐘岳坦言,“國家在這方面的管理不是很規范,魚油類產品應該注冊為保健食品,好多省市為了地方利益,批為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不論是國產還是進口,都要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審批注冊,批準后才能進行生產或者銷售。”相關檢驗檢疫人員說。
鐘岳介紹,通常情況下,注冊“食字號”需要3000-5000元,“而且時間很快,1-2個月就可以。”而注冊“健字號”需要2-3年的時間,根據不同的功效,投入在100萬元-150萬元,鐘岳強調,這僅是“1個文號”。“所以大家都愿意注冊‘食字號’,直接賺錢。”
“這樣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保健食品企業可能都在鉆這樣的空子。”鐘岳表示無奈。
賣家違規宣傳
“取自全球、健康全家”。 湯臣倍健的廣告語讓人記憶猶新。
上文中提到的3種產品ω-3魚油軟膠囊、葡萄籽提取物片和小麥胚芽油軟膠囊被貼上“美國原裝進口”的標簽,毫無疑問,產品所涉及的環節都應在美國進行。
對此,湯臣倍健在給新金融記者的回復中表示肯定,并言及“所涉及環節包括生產、檢驗、包裝(含標簽)都是在美國進行的。”
“貼上‘美國原裝進口’的標簽,會增加產品的附加值。國外的產品質量要求比較高,誠信度也比國內的產品高,消費者相對比較青睞。”鐘岳表示。
對此,湯臣倍健的回復略顯“官方”,“為滿足國內不同消費人群的多樣化需求,我公司部分產品選擇在美國進口。ω-3魚油在美國市場銷量長期排名前列,在國內市場已培育多年,也有一定的市場需求。”
該部門工作人員也表示,“我們在國內生產的也有魚油品種(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魚油軟膠囊),只是我們發現一部分消費者比較偏向于食用國外進口的。消費人群有這樣的訴求,所以我們才會去考慮找國外的工廠代工生產。”
湯臣倍健營養網介紹,魚油的有效成分是一種稱為omega3多不飽和脂肪酸的活性物質,即EPA和DHA,具有軟化血管和促進腦細胞生長的保健功能。
但是由于“魚油本身是食品的原料,注冊‘食字號’也不是不可以。”鐘岳說。這樣一來,這“食字號”擦邊球似乎在保健食品企業就被視為理所當然。“但是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宣傳功效,有功效宣傳就是違法的。”
國家規定了保健食品的27種功能,建議同一產品申報的功能不要超過3種。在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中,可以標注其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所要標明的內容包括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等。同時,該《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而標簽應該標明的事項中并不包括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以及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
湯臣倍健在回復中表示,未在ω-3魚油產品標簽上宣稱任何保健功效。
但是,ω-3魚油軟膠囊包裝瓶上有明顯的食用方法與注意事項(本品為膳食補充,不可替代藥物……)。
“按理說是不應該標注的,因為普通食品的標簽上沒有必要寫這些內容。”鐘岳對新金融記者說。
而湯臣倍健的賣家在網上銷售產品時,往往為其銷售的湯臣倍健的產品包括以普通食品進口的ω-3魚油軟膠囊等產品在宣傳上增加保健作用和功效,并進行詳細介紹。
一位淘寶商城的賣家表示,“功效是一樣的,但不是所有產品的瓶子上都會標注,中國就這規定,有保健食品標志的,瓶子上才可以寫。但大家都知道,它們是有功效的。”于是,賣家便“自覺”在“寶貝詳情”中增加了保健作用和功效內容。
“賣家會自己添加一些保健內容,這是違規宣傳。好多(普通食品類)產品在網上宣傳功效,但是這功效宣傳不是企業出面做的,工商局要追責的話也追不到企業。企業也在鉆這樣的空子吧。”鐘岳說。
了解到部分賣家在銷售時有違規宣傳的情況,湯臣倍健證券部工作人員向新金融記者表示,“我們會督促他們整改并解決相關問題。”(新金融觀察報)
(鄭文良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