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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協商本周流會? 早收難敲定 6月簽署ECFA有變數

兩岸網林淑宜 綜合報導 2010-05-11 11:35


兩岸網5月11日台北綜合報導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三次協商本周(5月10日至5月14日)確定談不成。據《聯合報》刊載,肇因於早收清單項目談不攏,磋商並未如預期順利,導致必須延後第三次協商的時間,恐怕會影響到原定6月簽署ECFA的進程。  》》快速了解ECFA

ECFA早期收穫清單談判過程中一直不如預期順利,幾次都出現「無可抗拒的困難度」,拿最初二次協商時,台灣計畫推動石油、機械、紡織中上游、電子業等東協組織享有零關稅的項目能全部納入早收清單中,但陸方則以「須顧及國內企業壓力」而沒有照單全收,導致早收清單在二次協商中「只聞其聲、未見其文」。


經濟部日前也對陸方喊話,希望5月初能召開第三次協商談妥早收清單、5月底第四次協商則交換文本,並期盼ECFA能照原定時間6月完成簽署。

目前照此看來,自由化時程成為推動ECFA談判的另一個要點了。所謂自由化時程,台灣方面將可以爭取寫入協議簽署後的1年內展開談判,辦無須載明自由化完成的時間表,這將是屬於台灣與大陸雙方的協議內容,並無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

為了讓早收清單盡快達成交換文本、簽署ECFA,部分相關人士提出自由化時程的3種可能性:其一是將開始自由化談判與結束時程詳盡寫入文本;其二是只載明完成談判的時程;最後是載明協議簽署後須在特定時間內展開談判。

不過,依照自由貿易協定(GATT)第24條規定,自由化過程雖未明文規定「絕大多數貿易比重(SAT)」必須達到80%或是90%,但台灣方面堅持不開放農產品進口,再加上排除敏感性工業產品,就這兩項而言,排除自由化項目的比重已高達20%,實際上能夠與大陸調節的空間很有限,第三次協商也因雙方對「早期收穫清單」共識不一致而陷入談判膠著,目前看來,6月簽署ECFA的進程仍有變數。 (編輯:林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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