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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8/11/132.公司名稱: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和平整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聯辰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宏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依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各公司98年10月底自結財報計算:(1)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和平整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48.42%流動比率:159.39%速動比率:97.78%(2)聯辰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95.22%流動比率:95.10%速動比率:80.45%(3)宏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78.25%流動比率:136.06%速動比率:82.05%(4)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負債比率:70.23%流動比率:203.02%速動比率:132.50%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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