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放上櫃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22,000股,面額10元,共計37,22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1年1月4日經授中字第101315017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前項增資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0年12月12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此普通股股票於101年1月12日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於同日終止上櫃。
參、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五、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肆、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伍、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本公司擬訂於101年1月12日(星期四)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於櫃檯買賣交易。屆時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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