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物業稅征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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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空轉”工作將推廣至全國,這是物業稅“空轉”試點工作6年多來邁出的一大步。物業稅或成為強力遏制高房價的“巨斧”。
綜合媒體1月6日報道,在日前舉行的2009中國財稅改革年度論壇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表示,經過6年多的模擬評稅試點實踐,按評估值征收物業稅從技術上看是可行的。目前國內已經初步建立了房地產數據庫,開發了若干套各具特色的評稅軟件,形成了專家支持隊伍,儲備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形成了“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物業稅改革思路。
國外通行做法
按房屋面積劃分等級,面積大的征稅、征重稅,面積小的減稅或免稅;按房屋價值劃分等級,對價值高的征稅、征重稅,對價值低的減稅或免稅;按房屋套數分類,對兩套或兩套以上的住房征稅、征重稅,對單套住房減稅或免稅。
按房屋用途分類,個人住房用于經營的,稅負較重,個人住房用于自住的,稅負較輕;對住房所有者按勞動能力分類,對老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以及殘疾人居住用房實行稅收減免。
加拿大:政府對100%的物業征稅。對擁有二套住宅的人還以高稅率征收,對自居、退伍軍人、老人、殘疾人等有優惠。
法國:政府采用土地年度稅的形式征收不動產稅。
荷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課征的財產稅,主要課稅對象是房屋。
美國:擁有房產后每年交不動產稅給州政府。各州稅率有所不同,幅度在房產價值的1%到2%之間。
澳大利亞:政府根據房屋的占地面積和每年進行評估的房屋價值按0.3%到1%征收。
(王桂玲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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