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015年底前修訂統一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1月30日,衛生部網站刊出聲明,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止日期是2月28日。就《征求意見稿》來看,我國“十二五”期間將完成對舊有標準的全面清理、整合與提高。我國計劃在2015年前全面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制定、修訂肉類食品、水產品、糧食、食用油脂、酒類、調味品、豆類制品、飲料等主要大類食品產品標準,并于今年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規范等相關法規。
我國目前已經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核心,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現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國家標準近1900項,地方標準1200余項,行業標準3100余項。
《征求意見稿》規定,“十二五”期間,要全面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進行清理,解決標準間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對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標和強制執行的質量指標進行比較分析,確定標準清理的原則和方法并開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對現行1900項食品國家標準和3000余項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清理,根據標準清理結果,提出現行標準繼續有效、整合和廢止相關標準或技術指標的清理意見;根據標準清理結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關標準的整合和廢止工作。
同時,要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基礎標準。按照“邊清理、邊完善”的工作原則,在對現行食品標準清理的同時,積極借鑒國際組織和國外食品安全標準,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完善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解決食品安全重要標準不足和標準不配套等問題,提高標準的科學性。
這期間的重點是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限量、農藥和獸藥殘留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標簽、食品安全術語、分類等食品安全基礎標準制定、修訂工作。
2015年底前,修訂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農藥和獸藥殘留等限量標準和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食品標簽標準;制定食品安全術語、分類標準;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標準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制定餐飲業即食食品微生物標準,科學設置食品產品中的微生物指標和限量;完善食品容器、包裝、加工設備材料標準和食品容器、包裝用添加劑使用等食品相關產品標準。
此外,還合理設置食品產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以風險評估為依據,制定食品中基礎標準不能涵蓋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關的強制性質量指標,覆蓋日常消費量大的食品原料及產品等。
2015年底前,制定、修訂肉類食品、水產品、糧食、食用油脂、酒類、調味品、豆類制品、飲料等主要大類食品產品標準,側重通用性和覆蓋面,避免標準間的重復和交叉。
還要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檢驗方法標準。針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限量指標,制定、修訂配套的檢測方法標準。
2015年底前,重點制定、修訂食品中各類污染物、微生物、農藥和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以及產品標準指標、包裝材料等分析檢測方法標準,進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序和檢驗方法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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