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間資金貸與不符規定之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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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02
2.公司名稱:CHI DE INTERNATIONAL CO.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2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67671
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改善計畫送監察人並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子公司CHI DE INTERNATIONAL CO. LTD(志德)於本(99)年10
月份新增對另一子公司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資金貸與141,863仟元,上開資金貸與餘
額已逾其限額規定,特協助子公司改進,辦法如下:
一、預計99年12月底前志超科技(蘇州)對Chi De International Co., Ltd之資金貸與
款項,將予償還結清。
二、提請近期董事會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百分之百國
外子公司間資金貸與限額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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