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拖延審理案件 俄羅斯人可獲索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04 19:53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5月4日電 俄羅斯國家杜馬民事立法、刑事立法、仲裁立法和訴訟立法委員會副主席格魯茲傑夫接受“俄羅斯新聞電台”媒體(rusnovosti)的採訪時表示,俄總統梅德韋傑夫簽署了《關于對侵犯公民擁有法庭審理案件合理期限以及法庭判決執行期限權益的行為進行賠償的法律》,受害的俄羅斯人可獲得10萬至12萬盧布的賠償。 他說:“根據總統簽署的這份法律,從5月4日起,如俄羅斯公民認為案件審理出現拖延,可以提出索賠。這項法律不僅僅規定對拖延審理案件進行賠償,也規定生效的法庭判決的執行出現拖延也進行賠償。” 他還表示,在審議這份法律期間,一些議員想了解賠償金額。他說:“我們了解到,賠償金額可以與歐洲人權法庭裁決的賠償金相比。這大約為2000至4000歐元。我們估計,平均賠償金在10萬至12萬盧布之間。”上述文章內容由俄新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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