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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公務員不可以是農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之所以發出公務員可不可以是農民的疑問,是源于不久前浙江義烏市委組織部對195名公務員“非轉農”事件的處理。2010年初,在義烏市委組織部在一次針對公務員戶籍的全面的檢查中,發現當地有195名公務員的戶籍從城市遷往了農村。為何“非轉農”會成為很多公務員的選擇?與戶籍捆綁在一起的經濟利益恐怕是主要因素。

據悉,在義烏一個農村戶口大概包含著100萬元的價值。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城市化擴張所帶來的土地升值,農村戶口價值還存有上漲的空間。一個理性的人,如果在“非轉農”之后并不會改變其目前的工作狀態,那么他也會毫無猶豫的選擇非轉農:現在的工作可以獲得穩定的現金流,而獲得農業戶口又可以為今后獲得一筆巨額的一次性貨幣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之所以質疑公務員的“非轉農”,而公眾對此現象也深惡痛絕,大概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公務員在非轉農的過程中通過不勞而獲而攫取了大量的財富;二是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存在著種種違法的行為。因此,義烏市相關部門對那些“進村分錢”的公務員的戶口遷出,獲得了不少好評。

但是,僅僅將這些公務員的戶籍遷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就算是解決了這個問題嗎?事實上,義烏市的這次清理“非轉農”事件,并沒有讓“非轉農”事件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從表面上看,這次沖突可以歸結為戶籍與公務員資格的問題,但溯及本源,則是折射出城鄉二元的體制下的種種弊病。


公務員是不是城市居民的專有權利?據媒體披露,此次義烏處理的195名公務員中,涉及到兩部分群體:其中101人涉及“歷史遺留問題”,即為多年前在農村招聘的干部,并未及時轉為城市戶口并持續至今;還有94人則是主動將戶口從城市轉回農村。如果說后者的非轉農是存有通過權力與民爭利的嫌疑,那么此前一直是農村戶籍的公務員轉為非農業戶口,當地政府的強制農轉非則是有違法之嫌了。雖然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公務員幾乎都是非農戶口,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公務員必須是非農戶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戶籍并非是公務員的前提性要件,而縱觀《公務員法》全文,也沒有禁止農民成為公務員的規定。由此可見,當地政府將那些原本持有農村戶籍的公務員強制轉為非農業戶籍,并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在計劃經濟時代,非農戶口意味著國家提供的就業和一系列的社會福利。作為靠近權力核心的人員,公務員的基本生活當然是由國家負擔。但是即便如此,在那個時代還存有非農戶口的公務員:如陳永貴成為國家副總理時其戶籍還在大寨,而吳仁寶在成為江陰縣委書記時,他的戶籍還是在華西村。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由于捆綁在非農戶口上的福利越來越少,非農戶口對農業人口的吸引力逐步減弱,而在那些經濟發達地區更是如此。因為非農業人口則是由于和土地捆綁在一起,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它的珍貴性會逐步得到體現:一個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農村人可以在城市購房置業,但是城里人卻無法在鄉下買地。也正是這個原因,很多人放棄了通過大學而改變戶籍的方法,而選擇了以農業戶口進城念大學,因為農村戶籍中有著巨額的經濟利益。

由此可見,公務員可不可以是農民,這本該是由公務員自己決定的私事,而無需組織處理的大事: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農民都可以通過考試或者選舉成為國家公務員。而在今天中國這事之所以會被如此關注,這是因為中國當下以身份為紐帶的農村經濟組織與現代通過市場契約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的緊張關系所致。在現代中國,城里人獲得財富的方式只能夠通過自己的勞動;而在農村,農民除了自己的勞動以外,還可以通過集體經濟成員的身份獲得相關企業的分紅。換言之,農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是屬于身份性收入,而不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英國史學家梅因曾說,“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城市已經通過契約作為經濟活動基礎的中國,農村中卻還殘留著以身份為基礎的經濟制度。

當農民這一身份不再具有財產性收入時,公務員可不可以是農民就不會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中國要實現這個轉變,當務之急是理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當農民的收入不是通過其身份,而是通過其勞動獲得時,自然不會有那么多公務員會在乎這個農民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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