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家北京機票代理商停售法荷航機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02 09:53
昨日(4月1日),北京近20家機票代理商宣布將從本月開始停止銷售法荷航機票,并宣稱,這是在與法荷航溝通協調無效后被迫采取的行動。他們稱,法荷航單方面強制取消代理費,要求代理人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將給目前規范有序的銷售代理市場和消費者帶來諸多問題和困難。
對此,截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稿時,法航方面一直沒有就此給出任何回應;而民航局方面也認為,代理費一事完全是市場行為,不方便過多干涉。
法航建議向消費者征收
據北京機票代理商透露,3月初,在沒有與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和國內企業協商溝通的情況下,法荷航先后以口頭和電子文本方式告知全國各地機票代理商:從2010年4月1日開始,法荷航將實行零代理費,并要求代理人未來根據不同情況,每張機票向消費者征收50元到700元的服務費。
“此舉是將法荷航原應支付的渠道營銷費用,轉嫁給了國內消費者,違反了正常存續的服務合約,公然破壞了法荷航與代理人之間的合作關系。”上述代理商說。
北京機票代理商表示,將堅決反對法荷航將營銷成本轉嫁至中國消費者,這將嚴重損害中國消費者和機票代理人的利益,同時也有悖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缺乏相應政策支持。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上述北京機票代理商占到北京機票代理市場70%~80%的份額,在法荷航機票銷售上也占到50%的份額。
昨日,記者登錄攜程、游易網等網站搜索發現,目前仍能預訂到法荷航機票。游易旅行網市場總監王一力表示,客服不會主動向旅客推薦法荷航機票,但是如果消費者提出要訂法荷航的機票,那游易會為其提供預訂服務。
收服務費尚是難題
游易旅行網市場總監王一力認為,法航的這一政策不符合中國國情,一是我國沒有為服務付費的習慣,目前來看,如果國內的代理商要收取服務費需要和消費者協商溝通,二是直接影響國際機票報銷憑證,國際機票是代理商按照機票票面價格給訂票旅客開具等額的發票,額外收取服務費在開發票上存在難題,我國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條文、規定能供參考執行。
同時,50到700元的服務費跨度較大,各代理商自主決定收取存在難題,如果機票銷售緊俏,只剩下最后一張機票,又應該收多少服務費,這樣就很容易帶來混亂、無序的市場競爭。
上述機票代理商認為,如果機票銷售代理商直接向消費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都是一種違法行為。
按《中國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七條明確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的營業收費項目,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確定。代理人收服務費明顯觸犯中國的法律規定。
此外,2008年5月11日,民航發2008-39號 《關于改變國內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管理方式的通知》中的第2條明確規定:“嚴禁任何形式的暗扣銷售,不得向旅客、貨主額外加收服務費”,“對銷售代理企業額外加收服務費的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代理費支付應考慮國情
上述北京代理商認為,一旦實行零代理費,消費者購買法荷航的機票,除了正常的機票費用之外,還需要額外支付一筆數額不小的服務費。這將導致消費者訂票成本大大增加,勢必導致消費者對這種收費方式產生不滿。
對此,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相關人士表示,航空公司代理費與機票價格沒有直接關系,國內一直是由航空公司付給代理商代理費,代理商向旅客一直沒收取過代理費,這相當于火車票訂購點收取的服務費,中心對這種情況也沒有研究過,是否合規也不好說。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市場研究部部長朱慶宇認為,法荷航開這個頭后,以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這樣做的話,會產生連鎖反應,涉及一大片代理公司和消費者的利益。因此他建議,以后代理費是航空公司支付還是消費者支付,民航局要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和原則上的把握,各方都能作好心理準備,而方向的轉變是否適應我國國情也要作相應的評估。
朱慶宇表示,法荷航不能說不支付代理費就不支付,應該獲得行業內的共識和政府部門的同意。政府部門應就此事進行評估,對消費者有什么影響、他們的反應、是否適合我國國情等,作到各方利益都要兼顧。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