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政滿月 加碼中介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01 07:55
針對一些房產中介的不規范做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官員透露,該部將討論“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此辦法將很快公布。
綜合媒體11月1日報道,“9·29”樓市調控新政距今已經“滿月”。新政調控效果初顯,房價大幅上漲的勢頭已經初步得到遏制。而近期政策動向顯示,樓市調控仍將繼續深入,除了前期針對購房者、開放商的調控措施外,近期或將出臺針對房產交易環節的監控措施。
在10月30日舉行的2010中國房地產經紀行業發展年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表示,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在下周會議上,專門討論房地產經紀的管理辦法,并將很快公布。管理辦法設定了五項制度,并明確禁止“陰陽合同”行為。
沈建忠介紹,該管理辦法將涉及房地產經紀人員、機構以及活動,違規行為監管、資金監管等方面。沈建忠認為,制度的建立能夠使房地產經紀行業,按照規則去規范操作和運行。
對于辦法中的管理制度構架,沈建忠介紹,首先是房地產經紀業的人員管理問題,要有(準入)考試,要有備案等制度。
近年來樓市的火爆也壯大了房地產經紀行業,今年年會上透露的數字顯示,目前全國房地產經紀已達100萬人。但由于從業人員魚龍混雜、監管不到位等因素,致使問題叢生。
第一財經日報援引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長宋春華的話稱,不規范的行業行為主要表現在故意隱瞞重要信息,發布虛假廣告,甚至有的中介違反規定參與炒房,這樣就扭曲了市場價格的信號,擾亂了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
“有的違法違規賺取房地產經紀費以外的收入,有的違反了國家的稅收制度,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幫助客戶逃稅,這都是違法的。”宋春華說
在這個背景下,“9·29”的樓市新政中,住建部等部委首次強調,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不過,也有業界人士認為嚴打經紀機構的“陰陽合同”會妨礙樓市成交。一位地產經紀機構主席認為,就算經紀機構不做,買賣雙方自己也會想很多旁門歪道的方法,這樣反而會讓局面更失控。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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