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光化學: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2元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6月12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8/06/12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因應金融海嘯情勢,盈餘擬全數予以保留暫不分配。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2元。4.變更原因:(1).98年第2季起金融海嘯情勢已較和緩,4、5兩月公司均各有千餘萬元獲利,上半年很有機會轉虧為盈。(2).永光77年上市以來,每年均有配發股利,股東提出修正案:建議依以往配發原則,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2元,修正案獲股東會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章程規定,同時分配法定公積,與配發已費用化之員工紅利和董監事酬勞。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