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有條件通過蘇花改 最快本週通過最終環評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2010-11-01 22:05


兩岸網台北11月1日報導 環保署下午針對蘇花改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環評審查,直到晚間才做出決議,會中有條件通過蘇花改,創下有史來最快通過環評紀錄,預計3到5天內加開環評大會,如果順利,「蘇花改」可望在本週通過最終環評。

環保署下午2時開始舉行「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蘇澳~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歷經近6個小時的會議最後以「有條件方式」通過蘇花改。


環評委員會指出,經綜合考量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的答覆及採取減輕與預防措施後,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環評委員會並要求在環評大會前,補充說明隧道湧水、隧道口邊坡穩定及橋樑落墩基礎穩定性,以及各階段通行車種評估資料。

環評委員要求,東澳隧道及中仁隧道應採雙孔方式施作。施工期間應針對生態影響指標生物面臨威脅,或空氣品質及噪音臨界標準值,或水資源流失超過預估值2倍時,訂定停工及復工規範,並切實執行。

此外,環評委員認為,蘇花改計畫路線附近的生態景觀及地形地貎變化,應建立為期10年、每2年一次的航測資料,施工前應先完成一次航測作業。長隧道的空氣品質應建立自動監測系統,項目應至少包括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通車2年內,應進行隧道內粒狀物、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污染監測。

環評委員會要求,應該在蘇花改動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環保署預定施工日期,採分段或分期開發者,以提報各段或各期開發的第一次施工行為預定施工日期為原則。

環評委員會指出,未來於施工及營運階段時,確實履行所提各項污染物對環境影響預防及減輕措施及上述所附負擔後,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9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記者:劉曉霞)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