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餘波 香港擬推《禁蒙面法》 方便警逮激進分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18 15:37
旺角暴亂,不少暴民都以口罩蒙面,以掩飾身分。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大年初二(9日)的旺角暴亂事件中,不少蒙面激進分子向警員投擲磚頭。香港立法會建制派,近日力推盡快設立《禁蒙面法》。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議員林健鋒表示,已向政府提出建議,政府亦認為可以探討,他相信執法機構更會歡迎。他指,西方不少國家都有《禁蒙面法》,以方便警察執法,懲治不負責任的暴力行徑,香港有需要仿效。民建聯葛珮帆更考慮就此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星島日報》報導,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在周一(15日)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中已經提出設立《禁蒙面法》,並已就此事研究了一些外國法例。他亦詢問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的意見,黃繼兒回應指,《私隱條例》在保障個人私隱同時,也有包括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維護社會秩序,以及與安全有關的豁免,如果某些人的資料涉及公共秩序、防止罪案發生,就可免受條例規管。
他表示,目前警察裝備不足,如果可以在事件發生後更容易捉到犯罪者,市民都會認同,因為暴民的行為影響社會秩序,故應為禁止蒙面立法,以儆效尤,且德國、法國、美國的西方國家也有設立《禁蒙面法》。他認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做法,強調並不會因為市民感冒戴口罩,而剝奪他去遊行的權利,又指即使立法,都是懲治一些「敢做不敢認」的人,「如果光明磊落地參與遊行示威,又怕咩立法?」
民建聯葛珮帆亦倡研究制訂《禁蒙面法》,認為法例主要是針對參與非法集會、暴力衝突的人士,並不包括參與合法集會的人士。她會繼續就《禁蒙面法》在立法會提出質詢,約見保安局局長商討,並考慮提出有關法例的私人條例草案。
不過,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很多集會及遊行與政治及暴力無關,當局不應過分反應。他舉例指,當年雷曼示威、國泰勞資糾紛,甚至反圍標大遊行等,參加者都有不同原因戴口罩,可能擔心被點相、或不想被人笑、怕被報復等。他指,在這次事件中,警方根據監視器等抓到的涉事者不算少,而警方亦指往後會更多查問戴口罩的示威者,認為目前沒有需要研究《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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