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09/30
3.報導內容:吃蘋果 達虹上揚13%。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達虹傳出獲蘋果iPhone訂單,...”
本公司不對單一客戶(如產品資訊、訂單資料等)及媒體臆測訊息作評論。
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公告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2)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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