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泰央行放寬規定 資產達50億泰銖的企業得以直接投資外國證券鉅亨網陳律安 綜合外電2009-08-05 20:46泰國央行周三 (5日) 表示,將讓資產達 50 億泰銖 (1.47億美元) 的企業得以直接投資外國證券,而不用繞道共同或私募基金。泰央行新規定為,非從事投機事業的泰國企業得以投資外國證券,而在外流通的投資資金不得超過 5000萬美元。泰國央行放寬投資的決定,是為了要減緩泰銖上行的壓力。泰銖兌美元自 5 月以來已上漲了 4%。泰銖匯率聞訊並未立即波動,約在 1 美元兌 33.96-34.01 泰銖之間。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豐田預估2009年在美汽車銷量可達1000萬輛下一篇亞股盤後─日企業季度虧損 拉低日股 MSCI亞指震盪下挫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