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健:公告本公司變更折舊性資產之耐用年限及殘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6 16:42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變更折舊性資產之耐用年限及殘值,以符合資產之實際使用狀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規定辦理,變更訊號傳輸
設備之耐用年限與殘值
2.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自民國 104年1月1日起
3.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無
4.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無
5.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配合公司資產
實際使用狀況評估,變動尚屬合理及必要
6.本次變更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就合理性分析複核出具意見,並未發現有重大
不合理之情事
7.本案業於民國104年1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依規定公告申報,另將提報最近
一次股東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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