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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

把脈保障房中六大“怪象” 緣何好心辦不成好事

兩岸網新聞中心 (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4日電(胡俊英)住房一直是百姓關注的話題,關乎民生。一路飆升的房價讓很多百姓望房興嘆,尤其經過07年之后,百姓更加感覺買不起房了,為了使低收入群體有房住,實現“居者有其屋”,政府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設力度,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提出了三年建設目標,預計三年內要新增加200萬套廉租房、400萬套經濟適用房,涉及資金達9000億。

今年各地都開始建設保障房,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但現實中似乎保障房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好,暴露出很多問題,保障房遭棄購、違法出租等“怪”象百出,通過保障房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成了遙不可及的“夢”,那么究竟是制度之殤還是地方政府不作為?本文將對保障房出現的問題進行逐一肢解,以期理出一些頭緒。

怪象一:經適房遭遇棄購 并不是個案

經適房被棄購,并不是個案,武漢、廣州、石家莊、濟南、合肥等地都出現了大批經濟適用房遭棄購的尷尬場景,似乎這一政策真是落了個“姥姥不疼、舅舅不愛”,價格低廉的經適房緣何成了燙手山芋,一方是百姓盼房,另一方卻是經適房無人問津,無疑價格成了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大批經適房遭棄購的背后隱含著經濟適用房對于購房人來講并不經濟和適用。


點評:

石家莊經適房定價等同于商品房,廣州申請者買不起價廉的經適房,銀行貸款只喜歡富人而不愿意房貸給窮人,買房要收入低,貸款要收入高,經適房難掩尷尬。經適房,顧名思義經濟適用,價格上要低于商品房,然而價低的房子仍然遭到了棄購,并非市場不需要,而是經適房遇到了難題,解決問題的根本在于對癥下藥,不妨從兩方面著手,首先,從購房者出發,定準購買群體的收入情況,做到房價與收入均衡;其次,商品房定價方面,將房子總價嚴格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從而限制經適房建成商品房,經適房就是百姓的經適房;最后,政府出手支持銀行放貸,解決購房資金難題。制度先行。

怪象二:經適房被出租 “禁租令”成一紙空文

經適房作為滿足低收入群體住房需求的政策性房屋,政府明文規定五年內不得進行出租出售交易,然而有房產中介明目張膽掛牌出租,北京、廣州、鄭州等地均出現違規出租,“禁租令”成了一紙空文。

點評:

經適房出租現象屢禁不止,有人質疑申請者資格問題,也有媒體報道經適房出租是為了還貸,對此,專家認為不應該“一刀切”,應區別對待。的確,經適房出租牟利有悖于制度本身,遠離了建房初衷,對于牟利者應該予以堅決打擊,這點廣州做出了表率,出手應該夠狠才行,但對于以租養房,政府應該收回經適房,而將其劃分到保障房其他領域(如廉租房),出現經適房出租說白了頗有房子找錯了主人之感。在這方面恐怕還需要在制度和監管上共同下功夫解決才行。

怪象三:生活支出比市區高 成本過高住不起

“雖說能住上經適房是件讓人開心的事,但生活成本太高挺讓人撓心的。你看,各樣肉菜拉平了大概每斤要貴8角到1元,一個月如果全在新街市這里買菜,三口之家起碼要多一百元的開銷。”一位住在廣州金沙州經適房的業主如是說。廉租房住戶也有稱自己飽受交通不便之苦,平時根本不去市區。保障房生活成本被指太高住不起。

點評:

針對保障房生活成本太高,住戶出現了住不起的現象,有學者分析,保障房選址出現問題,應該配合商品房項目配套建設,避免出現貧民窟。也有文章分析,保障房應該加個優惠,服務質量也不能忽略,相關的配套建設都應跟上。的確,保障房建設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但不能單純住房,畢竟生活除了生還要活,生活成本過高,保障房建設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不能只管建不管住,還需要通盤考慮,有全局意識,多站在居住者角度思考便會少些問題多些成就。

怪象四:保障房小區院內停豪車 業主自己不居住

廣州針對保障房建設進行了全面拉網式調查,結果發現有經適房小區內不乏豪華車,房屋更是豪華裝修,以及經適房業主自己不居住。對此不得不讓人質疑申請者的資格問題,是否有富人搭乘便利購到經適房?

點評:

保障房小區內有人開豪車,房屋豪裝修,這的確不是低收入家庭所應有的表現,申請者資格問題令人難以相信,監管難度很大,廣州市調查中發現600多戶家庭不符合申請條件,并撤銷其申請資格,但這對申請資格提出了挑戰,如何保證申請人屬于申請人群擺在了首位。有專家指出警惕經適房走“后門”,需要進一步完善申請資格審查制度并同時加大監管力度,避免權錢交易。怪象五:月入1200月供1000 只好以租養“房”

有媒體報道,經適房盡管價格低,但對于低收入家庭仍然買不起,經適房需要收入低,但越有資格卻越買不起。曾有報道,某出租經適房的家庭,月收入1200元月供每月要1000多元,只能通過出租來還貸,申請者苦惱希望政府不要收回自己的房屋。

點評:

以租養房,對很多投資者來說在常見不過,但作為保障房卻是禁區,政府明令禁止。有資格買不起,買得起沒資格,是保障房定價出錯了還是申請標準出錯了?有專家建議,保障房建設成商品房,價格自然不會太低,價廉實用最實際,有報道稱有經適房小區面積幾乎都在70平米以上,顯然超出了申請者的承受能力,而國家規定保障房建設應在60左右。這顯然違背了規律。經適房為滿足買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群體而建,但出現以租養“經適房”,面積過大等現象,問題很簡單,在申請資格劃分上沒有做到明確區分,廉租房的享受群體去買經適房自然買不起。面積過大必然會導致總價過高而無法承受,保障房的標準按照上平房建,賣的卻是低收入家庭,勢必會出現搭錯車的現象。這些恐怕還需要在申請資格審查上進行收入區間化,保障區分對待,在制度上還需要進一步細化。

怪象六:“最牛身份證號”兩中獲得購買資格

由于經適房供不應求,各地經適房大多采用搖號來最終確定購買資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發現,“經濟適用住房市級備案結果公示”欄中出現了18個連續的“1”,被譽為“最牛身份證號碼”的申請人。這種特殊申請號碼并非只在北京出現,隨州出現了經適房申請“十連號”,武漢經適房申請搖出“六連號”。

點評:

北京“最牛身份證號”,政府最終給出了特殊身份的解釋,但并沒有消除公眾的疑慮。這些特殊號碼的出現,折射出申請制度上存在缺陷。有文章質疑北京市住建部能給黑戶申請資格實在是“仁慈”,也有人質疑提出如果有特殊身份,那么信息應該提前公示。對此,隨州相關負責人回應搖號軟件甚至可以出現62連號,并不存在內部違規操作,盡管解釋,但始終無法消除疑慮,有文章指出究竟什么人可以享受如此待遇,究竟是誰在住在審核程序, 質疑聲中,我們不禁要問,特殊申請號碼的出現究竟揭了誰的傷疤?監管缺失是誰之責。

綜上所述,保障房作為一項惠民工程,理論上可以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難題,但在實際操作中實在是千奇百怪,問題迭出,保障房“香餑餑”緣何變成“棄兒”,可謂剪不斷理還亂。筆者認為,要切實發揮保障房作用,必須全面通程考慮,加強制度完善和監管執行力度,根源上杜絕各種違規操作。

保障房建設設計到很多環節,一環出錯環環不順,包括定價、服務、質量、設計、監管。價格上嚴格控制總價,支持保障房貸款,收入與房價掛鉤考慮,做到有資格的人有錢買;建立保障房階梯式類別,針對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保障房政策,按照收入劃分享受保障房類別,做到對號入座,避免避免跨區享受以及買不起保障房的現象;保障房質量問題,限制總價的房子質量成了一大擔憂,不妨政府嚴格把關,最笨的辦法政府統一制定建房標準,嚴禁偷工減料;服務方面,不妨在保障房選址上下功夫,如對保障房嵌套入商品房開發項目中,嚴格規定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建設,從而,避免出現貧民窟,生活成本過高的現象。

對于保障房中出現各種問題,需要完善的制度以及很強的執行力監管力,需要各級部門緊密配合,方可實現“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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