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釐清交易商經紀須申領牌照的責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香港證監會就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交易商經紀的牌照事宜提供指引,促請交易商經紀檢視本身業務模式,如有必要,須確保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為有關業務申領適當的牌照。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7月31日消息,香港證監會發出通函,就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交易商經紀的牌照事宜提供指引。目前香港證監會已向多家交易商經紀行發牌。然而,香港證監會早前與若干中介人討論交易商經紀行的一般業務運作後,發現部分交易商經紀或未完全瞭解《證券及期貨條例》內有關申領牌照規定的性質、範圍和含意。
通函提醒交易商經紀,《證券及期貨條例》雖訂明在若干情況下可豁免領牌,但適用範圍較為狹窄。這意味交易商經紀的日常業務很可能符合"證券交易"、"期貨合約交易"或"槓桿式外匯交易"這三類受規管活動的定義,並因此須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申領證監會的牌照。
香港證監會促請交易商經紀檢視本身業務模式,如有必要,須確保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為有關業務申領適當的牌照。
(劉國輝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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