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行: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本公司申請撤銷合併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已更名為震旦有限公司)及上海震旦辦公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案。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022.公司名稱: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原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97年12月15日經審二字第09700457990號函核准及98年4月2日經審二字第09800103820號函核備,合併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已更名為震旦有限公司)及上海震旦辦公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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