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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公司:澄清工商時報98年6月4日第B4版報導。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6月4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06/042.公司名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98年6月4日工商時報第B4版,刊載台船公司獲賠償金估逾15億元報導乙則。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無對外發表該項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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